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我院共有内设机构17个,包括:司法办案机构5个:审查逮捕部、公诉部、金融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检察监督机构5个:侦查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刑事执行监督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综合业务机构1个:检察管理监督部;综合管理机构3个: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办;检务保障机构3个:检察技术部、法警大队、行政事务管理局。
2、部门职责:检察机关是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及正确实施而设置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北京市西城区辖区内的法律监督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案件。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38人,实有人数253人(含转隶人员54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990.95万元,比上年增加427.88万元,增长3.1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732.3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74万元,增长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4.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37.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313.81万元,比上年增加923.74万元,增长8.11%,其中:基本支出11287.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67%;项目支出1026.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52.99万元,比上年增加803.20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一是新录用、调入人员增加;二是结转至本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255.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54%;教育支出0.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10255.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56.31万元,下降8.53%。其中:
“检察”2018年度决算10255.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56.31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缩部分经费,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0.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74万元,下降95.1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0.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74万元,下降95.10%。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培训工作情况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1318.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3.00万元,下降11.6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275.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7.77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根据离退休人员及养老保险等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抚恤”2018年度决算43.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5.23万元,下降66.38%。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去世、病故职工情况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700.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4.10万元,下降8.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700.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4.10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医疗保障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287.6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5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4.60万元减少127.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9.5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7.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55.10万元减少117.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7.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55.10万元减少117.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司法体制改革,部分车辆划转至区监察委,办案业务用车支出减少;二是按照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1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7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2.6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555.89万元,比上年减少119.21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0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112.78万元,其中:汽车37辆,732.4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872.1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3.5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0%,涉及金额204.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为合理,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符合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了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安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安检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检察办公大楼东北门、西门以及案件管理中心大厅、检察大楼中控室、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等重要区域设立安检岗,配备安检人员,从事楼宇门岗执勤、信访接待引导、秩序维护、滞留人员劝返、处置违法上访突发事件、消防应急处突等任务,保障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考评得分85.66分,其中,项目决策12.73分,项目管理26.43分,项目绩效46.5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科学性不足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有待进一步规范,进度指标设定过于笼统,没有时间节点的计划,可衡量性存在不足。2、项目管理严谨性不足
项目的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对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标准、考核机制、监管措施等不明确。缺少对于人员的素质要求、技能培训以及日常训练等要求。
3、项目资金支付的严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实际的支付款项时间与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不符,资金使用的严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4、过程管理资料的留存不完整,对项目管理责任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呈现
对于第三方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监督检查的留痕记录资料提供还不够完整。对于过程监管资料的留存及收集整理的意识还相对有所欠缺,对评价项目管理责任的有效体现程度造成一定影响。
(四)建议
1、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考核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科学性。
应事前设定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目标设置及设置的时效性,强化绩效目标的明确性、可行性和细化量化程度,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的指导作用,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衡量。
2、针对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细节管理,规避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风险。
重视合同要素的完整性与合同的约束力,避免合同执行风险,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3、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管理资料的留存及收集。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资料留存及收集整理的意识。注重会议纪要、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照片,以及项目成果形成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留存及整理工作。
4、加强项目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
满意度调查工作首先应明确服务群体,即应有检察院工作人员也应覆盖到相关外部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受益群体应设计更有针对性的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有效的运用到后续的工作中,以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