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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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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5个部门,分别是检察管理监督部、侦查监督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检察技术部、审查逮捕部、法警大队、刑事执行检察部、公诉部、刑事审判监督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部、未检部、监察室、政治处、行政事务管理局。

  检察院是国家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是对侦查机关提请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负责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监督和法治教育;负责职务犯罪公诉案件;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司法监督;行政事务保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6人,实有人数111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5人。

  因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我院转隶人员关系暂未转出,故出现实际人数大于编制人数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888.73万元,比上年增加476.90万元,增长8.8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88.73万元,比上年增加476.90万元,增长8.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7.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41.48万元,比上年增加856.36万元,增长18.68%,其中:基本支出4640.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28%;项目支出800.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6.31万元,比上年增加1154.78万元,增长25.60%。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以及新录用人员,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根据检察工作实际需求追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预算以及结转上一年度部分财政性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6.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4521.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18%;教育支出1.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521.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1.45万元,下降0.69%。其中:

  “检察”(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4521.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1.45万元,下降0.69%。主要原因: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6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6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16.7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0.24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413.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7万元,增长0.28 %。主要原因:根据实际离退休需求安排支出。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3.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18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去世、病故职工情况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06.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00万元,下降2.85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306.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00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医疗保险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40.6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1.6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9.28万元减少47.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减少4.3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及部门的业务招待。公务接待9批次,公务接待4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1.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4.78万元减少4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39.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9.08万元持平。2018年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9.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2.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5.70万元减少43.32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6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1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61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49.04万元,比上年减少78.29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8382.2万元,其中:汽车26辆,487.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66.7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76.6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检察业务经费:是指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特定需要所支出的经费,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和办案装备经费。其中,办案(业务)经费又包括办案费、消耗费、会议费、业务租赁费、业务维修费、检察宣传费、教育培训费、奖励费、派驻机构经费以及其他业务费;办案装备经费包括检察业务技术装备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费、司法警察装备费、服装费以及其他业务装备费。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336.99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16.48万元,评价得分在75-90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120.51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0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3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屏蔽机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屏蔽机房改造。

  (2)实施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

  (3)立项依据

  国家保密标准BMB22《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中7.1.2.1“环境安全\机房建设”要求,机密级(一般)要求的机房建设“满足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的要求,并在防火、防水、防震、电力、布线、配电、温湿度、防雷、防静电等方面达到GB/T 9361-1988《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中A类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各子项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建设,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B级机房标准。

  机房电磁泄漏发射防护采用C级的电磁屏蔽室。

  (4)立项背景

  区检察院中心机房位于一层,总面积50平米,主要用于安装涉密网的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始建于2005年6月,于2005年10月验收完毕并在2006年3月投入运行。2010年为机房中的电子信息设备安装屏蔽机柜,为机房的保密性提供保障。

  近年来,随着科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区检察院的中心机房在数据处理、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作用愈发显得重要。但该中心机房已经投入使用10年,经过这些年的不间断运行,机房已经趋于老化,此外在机房配套功能,机房管理与维护的智能化方面,也不能与日益变化的新形势相适应,急需进行升级改造。

  2.项目资金情况

  区检察院于2018年3月14日收到《屏蔽机房改造项目预算资金的通知》(京财公检法指[2018]0923号)的资金216.48万元,用于委托业务费16.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99.98万元。

  该项目2018年度收到财政拨款共计216.48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83.18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0.00万元,截至评价日该项目实际支出83.18万元,指标资金剩余133.30万元。项目采购合同和监理合同总金额合计205.97万元,已付合同款83.18万元,应付未付合同款122.79万元。

  3.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完成屏蔽机房改建建设,满足网络安全需求。

  (2)阶段性目标

  建设、改造、修缮数量:1处18平米;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00%;

  屏蔽机房建设质量:满足《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中A类机房建设要求;

  施工时间:2018年1月—12月;

  项目预算控制数:216.48万元;

  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得到提升;

  使用人员满意度:100.00%。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屏蔽机房改造项目评价综合得分为76.21分,其中:项目决策13.40分,项目管理23.25分,项目绩效39.56分,项目绩效评定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准确

  项目单位绩效目标表填报不够规范,绩效指标科学性不足,不够量化、具体,部分指标主要为描述性,不易于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比较和考核。

  2.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项目计划于2018年1月启动,2018年底完成,实际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2018年12月完工,2019年4月完成验收,整体进度均晚于计划,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3.项目的绩效成果资料的归集不够及时完整

  项目结束后,项目单位对该项目成果资料的归集不够及时完整,项目的可持续与满意度等资料不够完整。

  (四)建议

  1.提高绩效意识,明确绩效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体系

  建议项目单位需提高绩效意识,规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可考量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体系。

  2.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合理控制项目进度

  项目建设中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与施工单位、建立单位密切配合,分节点合理控制项目实施进度,保障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完整的归集成果资料

  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既要注重完成任务,又要注重工作实施过程的资料整理收集;加强项目绩效成果的审核,保证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及时归集项目成果资料,完善满意度评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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