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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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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下设15个部门。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2、部门职责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推进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84人,实有人数81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219.21万元,比上年4506.14万元增加713.07万元,增长15.8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19.21万元,比上年4506.14万元增加713.07万元,增长15.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8.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71.15万元,比上年3659.47万元增加611.68万元,增长16.71%,其中:基本支出3923.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85%;项目支出347.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18.96万元,比上年4474.26万元增加744.70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0.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2.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87%;教育支出0.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752.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4136.39元减少383.51万元,下降9.27%。其中:

  "检察"(款)2018年度决算3752.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4136.39万元减少383.51万元,下降9.27%。主要原因: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6.96万元减少6.65万元,下降95.6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0.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6.96万元减少6.65万元,下降95.6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培训工作情况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20.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441.86万元减少120.92万元,下降27.3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306.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421.86万元减少115.85万元,下降27.46%。主要原因:根据人员实际需求及安排支出。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14.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20.00万元减少5.06万元,下降25.32%。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去世、病故职工情况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6.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245.78万元减少49.01万元,下降19.9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196.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245.78万元减少49.01万元,下降19.94%。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医疗保障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22.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8.7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8.50万元减少39.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75万元减少4.7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48.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3.75万元减少3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10.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5万元减少0.87万元。主要原因:因政府采购网中车价格发生变化,相应调整实际支出,2018年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8.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72.60万元减少34.1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支出原则和业务办案用车减少,所以相应经费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6.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0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56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68.29万元,比上年536.99万元增加31.30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399.64万元,其中:汽车19辆,384.9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339.8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1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7.50%,涉及金额46.76万元。对一个项目进行了普通程序评价,对两个项目进行了简易程序评价。经过评价,其中信息化运维项目得分最高,为84分,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好。

  二、信息化运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实施主体及主要内容

  "信息化运维"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延庆区检察院"),实施主体即延庆区检察院。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2018年度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服务费。

  2.项目立项依据及背景

  随着检察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进一步发展,检察办公、办案业务对信息技术的依赖不断加大,信息化设备不断投入,组织的硬件设施、软件系统规模不断增加,信息化运维复杂性不断增强,重要性不断提高。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业务应用系统维护管理、机房系统运维、信息管理与数据维护、其他信息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会议系统及谈话间音视频记录系统、门禁系统、办公IT系统等。

  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庆区检察院自2012年至今的网络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软件维护,以及终端等的维护。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背景较为充分,总体绩效目标较为明确,相关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管理较为严谨。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足;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成果体现不足等问题。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4分,总体看来,项目执行情况"良好"。该项目得分和级别评定情况如下:

评价内容

该项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决策

15

13

项目管理

30

24

项目绩效

55

47

综合评价

100

84

绩效级别评定

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表的填报不够规范,个别指标细化量化不足,合理性不足。如:产出成本指标,质量指标。

  2.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对于制度构建与遵循、管控措施、考核验收、风险防控与应急等要素不足。实施方案的不完善,使其指导意义不足,有效性欠缺。

  3.项目执行过程监督管理不够严谨,相关措施不到位,管理过程未留痕。

  4.预算申报精细化不足,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该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量化,部分内容依据不充分,使其成本控制不足。

  5.项目绩效成果资料不够充分,不利于项目实施效果的体现。

  (四)建议

  1.科学设定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与单位职能相关;细化量化项目的绩效指标、使绩效指标具有可衡量性,提升对项目执行的指导意义。

  2.完善项目实施的管理方案,引入过程监督、制度构建与遵循、项目验收与考核、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导意义。

  3.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对于监督管理的资料应留痕。

  4.预算编制工作应在科学合理规范的前提下进行,按照项目规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依据北京市相关行业标准、项目实际需求量以及与之匹配的人员工作量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使预算更加精准,避免超额支出以及结余较大的情况,进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的收集和档案整理,以便于充分体现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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