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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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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情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内设9个机构及部门,具体包括:立案庭、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审判第四庭、审判监督庭、技术调查室、司法警察支队及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负责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管辖下列一审案件: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2)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正当竞争纠纷。(3)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4)知识产权保全案件及相关损害赔偿纠纷。(5)涉外、涉港澳台的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6)上级法院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7)认为有必要由本院审理的基层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基层法院报请移送并经批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2、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2)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管辖北京市各基层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79人,实有人数16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5977.28万元,比上年增加825.54万元,增长5.4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924.81万元,比上年增加1770.94万元,增长12.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2.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2.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11.67万元,比上年增加247.33万元,增长1.69%,其中:基本支出7,147.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93%;项目支出7,764.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15940.68万元,比上年增加832.69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2018年实有人数增加,相应费用同时增加;为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加强法院信息化、基础建设,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加部分业务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7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14191.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40%;"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191.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79.57万元,增长11.64%。其中:

  "法院"(款)2018年度决算14191.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79.57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2018年实有人数增加,相应费用同时增加;为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加强法院信息化、基础建设,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加部分业务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06万元,下降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18.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4.51万元,下降18.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418.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4.51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离退休人员相关公用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去世人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65.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2.99万元,下降11.05%。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65.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2.99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2018年实际支出略低于年初预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147.0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5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9.33万元减少65.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财务统管之后出国经费统一安排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6.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0.23万元减少4.1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减少招待费开支。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司法交流活动,用于大要案件审理期间相关人员来访的接待等。公务接待18批次,公务接待62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7.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9.1万元减少6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7.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9.1万元减少61.65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派车制度,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外出办公办案。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5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6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实有车辆21辆,其中18辆正在办理调拨手续),车均运行维护费1.3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36.05万元,比上年增加125.73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实有人数增加,同时相应经费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7.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133.58万元,其中:汽车3辆,81.70万元(实有车辆21辆,其中18辆正在办理调拨手续);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299.5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66.64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5.71%,涉及金额1248.61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759.61万元,评价得分84.88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48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3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

  二、远程审判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远程审判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基于全市法院统筹节约考虑,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市试点单位,按照《北京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和《智慧北京行动纲要》的顶层设计要求,基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及全市法院需求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成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先行试运行稳定后,将向全市法院推广运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自建院以来,90%案件为一审行政案件,其中,80%以上一审行政案件为外埠案件,参与案件诉讼活动的原告来自全国及世界各地,而被告集中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为提高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法院"一库两平台"信息化体系框架下,搭建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远程审判服务",打通互联网和法院专网业务平台,创新当事人、公众、律师、专业代理人、技术咨询专家等人员参与诉讼和法官办案的新制度和新模式,全方位、全流程、在线式支持当事人在线远程参与北京法院诉讼活动,并于2017年向市财政申请了信息化建设资金。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符合单位现实需求,总体绩效目标较为明确,相关管理制度较为完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但存在项目决策性资料、过程性资料以及成果性资料体现不充分,指标设定可量性不足等问题。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4.88分,总体看来,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个别指标填报不够准确,细化量化程度不足,如:数量指标未量化,应设定为反映预算部门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成本指标设定不够准确,应设定为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

  2.预算执行部门未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对于项目的组织实施引导意义不足。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涉及内容、质量把控措施、所需成本、时间计划安排、人员配备、项目验收、制度构建与遵循、风险防控与应急等要素,从而指导项目的顺利进行。目前各预算执行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够完善,内容相对简单,使其指导意义不足,有效性欠缺。

  3.项目执行过程资料不够完善,项目在执行中存在变更,但评价时未见对内部允许调整的相关文件。

  (四)建议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因此在推进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的管理,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编审及管理机制,攻克技术难题,促进绩效目标管理规范化、编审系统化,确保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为后续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合理编制符合项目特点,具有指导意义的实施方案,引入预算编制、制度构建与遵循、人员配置、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导意义。

  3.强化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力度,结合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细化各阶段目标任务内容,避免变更和漏项,提高执行进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力度,根据已有管理办法,使监管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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