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由原西城、宣武两个法院合并而成。分北办公区、南办公区和第三办公区三处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编制有审判业务部门20个,综合部门19个,事业部门1个,共40个庭、处、室、队。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合同纠纷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物权纠纷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商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商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六庭(家庭事务审判庭)、民事审判七庭(劳动争议审判庭)、民事审判八庭(侵权纠纷审判庭)、行政庭,金融街人民法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指挥办公室),执行裁判庭,小额速裁庭、办公室、干部科、组宣科、教培科、老干部科、研究室、监察室、信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新闻宣传办公室、诉调对接办公室、信息技术办公室、外部联络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工会、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共计40个部门。
近年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秉承原西城法院、宣武法院的优良传统,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恪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后探索创新了速裁机制、激励机制、诉调对接工作、专业化审判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推出立案大厅"1+10"便民服务、赵海志愿者服务队等广受当事人和群众好评的便民品牌,涌现出亲民型法官赵海、专家型法官刘建勋、高效型法官吕江等一批先进典型,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西城区的"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三大发展战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次,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法院模范法官"等先进典型,荣获"北京市先进法院"、"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首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等称号。
我院属于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任务是:审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严惩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经济和行政纠纷。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正义,达到良好的社会效应,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505人,实有人数444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数2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3365.69万元,比上年增加4536.49万元,增长15.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351.99万元,比上年增加4802.44万元,增长1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34.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017.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0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648.71万元,比上年增加5097.15万元,增长19.95%,其中:基本支出20596.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2%;项目支出1005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348.39万元,比上年增加4772.12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2018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且18年年中有追加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31.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7191.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8.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6%;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910.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27191.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24865.23万元增加2326.4万元,增加9.36%。其中:
"法院"2018年度决算27191.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24865.23万元增加2326.4万元,增加9.36%。主要原因:18年年中基本经费中两聘人员经费以及诉调对接中心租金等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1528.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1954.12万元减少425.19万元,减少18.5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490.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1904.12万元减少413.44万元,减少21.7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年度内相应开支减少。
"抚恤"2018年度决算38.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50万元减少11.75万元,减少23.5%。主要原因:本年度牺牲和病故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910.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985万元减少74.15万元,减少7.53%。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910.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985万元减少74.15万元,减少7.53%。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年度内相应开支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596.8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3.1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7.02万元减少153.9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上划市级统管,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1.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万元减少17.8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各种接待活动客饭均在单位食堂解决,大大减少招待费开支。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际与国内司法交流活动,用于大要案件审理期间相关人员来访的接待等。公务接待20批次,公务接待19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11.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48.02万元减少13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80.7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4辆,车均购置费2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31.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67.3万元减少136.1万元,主要原因:老车换新车,相应维护经费有所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8.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7.2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2.5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2.63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62.01万元,比上年减少269.55万元,减少原因:人员减少,年度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且我院落实国家有关勤俭节约的各项政策,合理使用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0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7685.6万元,其中:汽车85辆,1154.0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院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93.89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系统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58%,涉及金额1862.56万元。评价结果: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社会及行业的现实需求;部门决策流程明确,申报程序规范;预算资金分配与部门绩效目标一致,分配结果合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整体合规且安全,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基础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真实和准确;部门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预算执行进度较好,部门产出综合完成情况在90%以上,完成情况较好。
二、审判法庭维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因我院三处办公,且审判大楼投入使用年限较长(投入使用超过10年),审判大楼部分区域及设施设备存在不同程度老化破损,为保证审判大楼内部完好无损,为法院干警审判工作和来院诉讼群众创造安全、较舒适的环境,我院使用此经费用于对审判大楼内部区域及必要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以保证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审判法庭维修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1、服务对象指标。全院干警提出维修事宜均能在第一时间回应,及时有效解决,确保了办公、审判、执行等业务不受任何影响,且运转正常。一年来,设施设备完好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2、环境效益指标。提供了舒适、美观、整洁的办公环境,为全院干警分担了实际困难、舒缓了紧张情绪,降低了工作压力、方便了司法服务、提升了办案质量。
3、社会效益指标。为避免设备、设施破损为群众带来不便,指派物业定期对涉及群众等候、办事的区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采取防护措施。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因设施设备损坏给当事人造成的不便,实现了办事空间使用的完好率,群众满意率逐年上升。
4、日常迎检指标。按照"高效维保、全时运转"的工作思路,利用现有条件,最大限度提高维修质量,办公条件持续改善,并高标准完成了上级领导的视察及接待任务,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5、创先争优指标。我院于去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法院,完备的硬件设施,优越的办公环境,规范的空间设置得到了评审组的一致认可。
(三)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力度总体良好,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文本不规范。
(四)建议
1.推动相关绩效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借鉴其他单位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法院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在预算管理中,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