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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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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责: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总工会本级及9家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工人疗养院,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技术交流中心)、劳动午报社。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财政供养人员行政编制8人,实际6人;事业编制151人,实有人数13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0044.05万元,比上年增加46296.15万元,增长336.7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044.05万元,比上年增加46296.15万元,增长336.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64.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2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497.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82.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591.40万元,比上年增加44833.50万元,增长351.42%,其中:基本支出8633.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99%;项目支出48957.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67.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85.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364.17万元,比上年增加45950.09万元,增长370.14%。主要原因:2018年中新增临时任务,追加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7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5.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1%;教育支出4371.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8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1.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5885.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7.87万元,下降1.14%。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8年度决算198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8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劳动人民文化宫年中新增"部分建筑整修工程"支出1989.3万元。

  "群众团体事务"2018年度决算3896.3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057.17万元,下降34.55%。主要原因:因脱贫攻坚任务成效显著,困难职工人数逐年减少,本级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项目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4371.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77.97万元,下降5.9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4371.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77.97万元,下降5.98%。主要原因:2018年度素质教育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41800万元,比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级年中新增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2801.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5.30万元,增长25.2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2306.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0.15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变动引起。

  "抚恤"2018年度决算495.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9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增加抚恤金预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12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医疗保障"2018年度决算112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106.9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886.6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072.89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2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70万元减少0.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10万元减少0.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6万元减少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6万元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努力降低"三公"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9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54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53万元,比上年增加5.89万元,增加原因:增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846.90万元,其中:汽车6辆,147.6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69.2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总工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15个项目中共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占年初项目预算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为7040.45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4861.95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以上的0个,评价得分在75-90(含75分)的2个,平均绩效评价得分为87.63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263.78万元,评价得分均在90分(含90分)以上,平均绩效得分93.58分。5个绩效评价项目平均得分为91.20。

  二、"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由北京市总工会牵头,联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13家政府机构为成员单位,共同组成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以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工作人员为主,负责整体项目的立项年度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整个项目由职工教育培训类项目、学习资源建设类项目和网站软硬件建设支撑组成。包括培养职工综合素质的通用能力培训、公益大讲堂、劳模讲堂、青年职工拓展、职工读书沙龙;培养职工技术技能素质的岗位练兵活动、技术工人培训、职工职业发展微培训以及实现创新成果转化的科学家(专家)走进职工创新工作室项目;同时,素质工程针对职工个性化自主学习的需求,推动建立职工书屋、开发制作视频课程、购买数字图书馆资源,不断增强职工学习的便捷性。

  2018年,职工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5-2019年)》精神和《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的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不断提升职工技术技能素质,强化职工核心职业技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增强职工职业精神、职业能力、职业素养为重点,以培养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为目标,在往年项目基础上持续立项。

  2018年度,财政局批复该项目预算18,844,583.85元,全部为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执行1643.7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23%,结余金额240.70万元,均已按规定上缴财政。

  (二)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9.8分,其中:产出指标41.1分、效果指标40分,项目资金执行率指标8.7分。

  (三)存在问题

  项目缺乏整体性分析和顶层设计规划,年度项目前期可行论证专业指导性较弱。由于项目客观规律,全年项目进度与资金支付不均衡,项目执行率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建议

  1.项目决策方面

  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共同做好职工素质教育工作的顶层设计,结合项目特点设定绩效目标,注重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

  2.项目管理方面

  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的意识和观念,将绩效管理贯穿到项目全过程:项目实施前制订绩效目标、实施中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完成后进行绩效验收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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