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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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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内设机构数量2个,分别为研究部和办公室。下属单位数量1个,为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本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两个二级预算单位。

  按照市编办规定,政研会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推动基层单位与理论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及有关部门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的应用理论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和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3)三是配合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具体承办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工作者的评选奖励工作,以市委名义进行表彰(北京市委常设的市级表彰项目,每两年一届)。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加强政工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参与组织政工干部培训,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调研。

  (5)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0人,实有人数19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27.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0.71万元,增长5.2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05.87万元,比上年增加147.39万元,增长12.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5.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22.02万元,比上年减少26.68万元,下降2.32%,其中:基本支出885.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93%;项目支出236.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0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7.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0.71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05.87万元,比上去年增加147.39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等项目预算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43%;教育支出0.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981.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29.06万元,下降11.63%。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2018年度决算981.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29.06万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严格管理,自觉压缩支出成本,调整或减少项目经费支出事项,减少了经费开支。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0.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62万元,下降93.57%。其中:"进修与培训"2018年度决算0.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62万元,下降93.57%。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精神,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场地,减少了外出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101.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49万元,减少0.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01.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49万元,减少0.48%。基本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39.36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39.36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85.6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12万元减少2.7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06万元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06万元减少1.7万元。其中,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06万元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降低公务用车出勤次数,减少用车开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99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含政府租赁机要新能源车1台),车均运行维护费0.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6.95万元,比上年减少8.63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精神,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81.44万元,其中:汽车3辆,48.76万元;我单位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2.5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简称"双优"表彰):是以中共北京市委名义进行的常设表彰项目,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主办。此奖项是根据1991年市委常委会决定开展的,以中共北京市委名义表彰,每两年一届,面对全市开展,表彰名额一般是优秀单位100家、优秀个人100名。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5.29%,涉及金额111.75万元。

  评价结果在100-90分(含90分),能够按照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1个;评价结果在90-75分(含75分),基本达成预期绩效指标且效果较好的项目5个。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内控管理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通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促进了各项职责的履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但个别项目还存在预算执行率较低等问题。

  二、"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系列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委宣传部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各区各系统各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和利益诉求,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系列调查研究,为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作出决策以及推动各区各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提供一定参考。

  本项目具体涉及10个课题,分别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调研、新一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评工作情况、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思想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调研、加强首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调研、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北京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调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几点思考、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取向研究、用"一核"引领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研究和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研究。

  本项目预算批复资金30万元,资金实际到位30万元,全部为北京市财政拨款。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10.48万元,年中核减14.00万元,项目结余5.52万元。

  (二)评价结论

  "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系列研究"项目综合得分88.40分,其中:项目决策12.7分,项目管理24.62分,项目绩效51.08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资金预算指标执行率低

  本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编制预算时对费用发生的准确性测算还不够精细准确,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

  2.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对于项目预算的使用,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的设定、预算申报、资金管理,评价与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3.合同管理制度有待修订完善

  合同管理制度缺少委托授权管理环节的制定。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管理

  对每一项费用发生的可能性,要精准的进行测算,部门之间进行密切配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执行率。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准确。

  2.用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结合市政研会各类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一般性的项目管理制度,补充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各类项目管理更加规范。

  3.补充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结合市政研会的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授权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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