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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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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和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指导下的北京市台湾同胞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是发扬台湾同胞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广泛联络和团结大陆、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为增进乡亲情谊和谋求同胞福祉,为促进首都发展,为振兴中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

  北京市台联以广大台湾同胞为服务对象,工作任务是"服务台胞、服务发展、服务大局",主要职能包括:(1)帮助在京台湾乡亲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鼓励乡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北京市的建设和祖国的统一大业多做贡献;了解和反映本市台胞有关工作、学习、生活和返乡探亲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政策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2)团结和联络岛内、海外的台湾同胞,向他们介绍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祖国大陆的情况,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愿望和建议,促进京台两地的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协助台商来北京投资、开店、设厂,以促进首都经济繁荣。(3)对前来北京探亲、访友、旅游、求学、就医、定居、寻人的台湾同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北京市台联机关内设机构四个,分别为办公室、台胞部、联络部、宣传部,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

  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在市台联领导下,管理、使用北京台湾会馆,为中央和北京市的涉台单位服务,为两岸文教、经贸等各方面交流提供服务,组织接待两岸交流访问团体和个人,开展在京台胞、岛内和海外台胞、各省市台胞之间的联谊活动,举办两岸交流论坛、展览展示活动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本级)行政编制24人,实际21人。

  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人,实际1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支总计2568.20万元,比上年减少122.90万元,下降4.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68.20万元,比上年减少122.90万元,下降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8.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76.39万元,比上年减少2.38万元,下降0.10%,其中:基本支出1474.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55%;项目支出1001.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1.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8.20万元,比上年减少122.9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资金,严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3.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23%;教育支出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283.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84万元,增长0.26%。其中:

  "行政运行"2018年度决算624.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03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使得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事业运行"2018年度决算657.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16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2018年度决算1001.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7.03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在举办活动时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32万元,下降81.8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1.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32万元,下降81.8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由外出培训转化为员工内部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145.7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45.7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出"2018年度决算45.63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45.63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74.7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4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1.42万元减少14.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6.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9.00元减少12.50万元。主要原因:台湾岛内形势变化导致赴台团组减少;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台交流参访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2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7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1.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42万元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各省市台联交流参访。公务接待18批次,公务接待18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0.00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0.00万元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4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6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5.56万元,比上年减少14.56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4.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4.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4.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83.52万元,其中:汽车5辆,112.77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对2018年度各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31.82%,涉及金额200.01万元。

  二、在京台籍中青年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在京台籍中青年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是由心手相连·缘聚塞罕坝--2018年京津冀台籍青年社会实践活动、心手相

  连·缘聚武夷山--2018年京台两地台胞中青年社会实践活动、心手相连·缘聚丰收节--2018年京台两地台胞青年社会实践活动组成。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坚定不移"对台工作指示精神和"两岸一家亲"的工作理念,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北京市台联持续深化"三中一青"的交流工作方针,举办在京台籍中青年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 98 分,项目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优秀"。

  1.预算执行率方面。该指标分值 10 分,评价得分 10 分。2018年在京台籍青年社会实践活动预算资金440000元,

  均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 100.00%。截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实际支出 440000 元,无结余资金,预算执行率100.00%。

  2.产出指标方面。该指标分值 45 分,评价得分 45 分。项目成本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项目产出数量、产出

  质量等均达到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3.效果指标方面。该指标分值 40 分,评价得分 38 分。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及可持续影响指标较好。参训学员心

  系国情、聚焦社情、关心台情、凝聚乡情,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预定内容,个人理论素养、思想认识、眼界视野、责任意识等方面均有提升,活动成效明显,受到全国台联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4.其他指标方面。该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5 分。项目已经过事前绩效评估,编制并上报"在京台籍中青年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发现市台联组织的活动在岛内青年群体中的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品牌效逐步显现,但在绩效评价过程中绩效评价专家组发现以下存在不足之处:

  1.需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中青年年台胞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中坚力量,参加活动往往要占用各自的年休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名的积极性和出勤率。

  2.活动影响力存在可持续性问题。

  市台联需要进一步完善回访、联系机制,及时、全面的了解参与台籍青年的思想动态、收获体会,从中发掘骨干力量,为今后台籍干部后备干部的储备、培养、选拔提供参考依据。

  (四)建议

  通过多项活动,市台联在岛内青年群体中的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品牌效逐步显现,并凝聚了一批台湾优秀社团资源和青年代表,在对台交流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结合市台联未来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要加强对活动三要素的思考,使各项活动影响、活动效益最大化,更准确的达成绩效目标。活动定位:活动应当更积极、更主动地融入京津冀统战系统协同发展战略的整体格局之中,团结中青年台胞,主动为三地统战工作的协同发展凝心聚力、贡献智慧。活动主体:活动的参与主体适当向两岸婚生子女、适龄常住台胞放开。同时,吸纳京津冀周边地区定居青年台胞共同参与,不断扩大台胞参与面和社会动员面。活动核心价值:进一步争取全国台联、三地统战部的支持,与统战系统、台联系统人才培养机制相对接,形成系统、完整的台籍人才培养体系,为台联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积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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