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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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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成立于1949年8月(简称:民革北京市委)。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八个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委[1997]2号),批准民革北京市委内设六个处室。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在民革中央和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精神,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参政议政。团结带领广大民革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凝聚思想政治共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建设高素质参政党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自身特点和整体优势,形成合力,聚焦"四个中心"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首都发展、减量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积极建言献策,为新时代推动首都新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民革北京市委属省级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46人、工勤编制6人,截止到2018年9月底实有人数44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32.544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2.244117万元,增长7.78%。2018年末结转和结余156.771151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32.544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2.244117万元,增长7.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2.5441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75.772966万元,比上年增加130.452966万元,增长8.44%,其中:基本支出1494.2058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17%;项目支出181.5671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83%。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2.544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2.244117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新录用人员、发放抚恤金以及创办党员之家。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772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2.4169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91%;教育支出7.040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1156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322.4169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2.828729万元,下降4.54%。其中: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322.4169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2.828729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正常节约。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040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5597万元,下降60%。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7.040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5597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本年培训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36.11567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220.668478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抚恤金"(款)2018年度决算15.447200万元,主要原因:年中退休干部去世发放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10.2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110.2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94.205835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本级1个行政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78595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84万元减少12.0540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无预算也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109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840000万元减少0.731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干部外省挂职单位人员来京调研。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2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6769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00万元减少11.3230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18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6769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00万元减少11.323043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北京市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节约。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311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8695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589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1.044905万元,比上年增加7.414905万元,增加原因:新录用人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764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7644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06.84万元,其中:汽车6辆,111.8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6.76356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5.00%,涉及金额97.217万元。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19〕352号)要求,对"业务联络及祖统专委会等工作经费"1个项目执行普通程序评价,对"市委会议活动及人资环专委会等工作经费"和"社会服务及经济专委会等工作经费"2个项目执行简易程序评价,经过评价,"业务联络及祖统专委会等工作经费"和"市委会议活动及人资环专委会等工作经费"2个项目评定级别为"优秀","社会服务及经济专委会等工作经费"项目评定级别为"良好"。

  项目明细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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