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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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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两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干部学校和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中,干部学校负责为相关单位党员干部提供培训,也为有关单位提供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等;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管理和服务离退休干部,为离退休干部提供保障服务,协调各种纠纷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40人,实际2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支总计1619.90万元,比上年减少256.01万元,下降14.06%

  2018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2.72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19.90万元,比上年减少199.80万元,下降10.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47.18万元,比上年减少280.96万元,下降16.26%,其中:基本支出1311.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63%;项目支出135.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19.90万元,比上年减少256.01万元,下降14.06%, 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47.18万元,比上年减少280.96万元,下降16.2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日常经费减少和项目经费中取消了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8%;农林水支出1056.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2万元,下降60.8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0.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2万元,下降60.80%。主要原因:所属两家事业单位除参加专项业务机构组织的培训外,相关培训采取单位内部培训的方式。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17.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下降113.21万元,下降26.2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科目调整问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2.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

  "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056.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下降57.99万元,下降5.20 %。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动造成工资、物业补贴及采暖补贴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11.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724.03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83.9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503.63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0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42万元增加7.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1万元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22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减少接待,节约开支。2018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内部活动与接待离退休干部。公务接待6批次,公务接待2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2.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2万元增加7.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2018年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2.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2万元增加7.77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少报。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0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5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05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84.62万元,其中:汽车8辆,218.4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 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7.27%,涉及金额123.08万元。评价结果:3个均符合部门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

  二、 房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北京市农业机械局,1984年改为北京市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性总公司),1995年10月经北京市政府授权成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正式实行政企分开,原有农机化管理行政职能划归北京市农业局。2008年12月,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兴东方实业公司和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控股公司)实施重组,将兴东方实业公司划转给北汽控股公司,由北汽控股公司对兴东方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兴东方实业公司保留独立法人地位并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尹杰。

  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级) 负责原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工资等支出的发放工作、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干部学校负责在职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评价结论

  为党员干部提供培训、提供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等,为离休干部提供保障服务,租用房屋;为离休干部活动,提供保障服务,租用活动用房。质量指标,保证整洁。进度指标,支付房租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成本指标,房租金额:干部学校70.08万元,离休干部自用办公用房48万元,老干部活动、办公使用5万元),按照市场价格最低。

  (三)存在问题

  继续本着厉行节约的资金使用原则,做好项目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建议

  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项目自评工作,在今后的预算工作中规范项目填报,重点体现政策目标,突出强调支出效果。严肃项目执行管理,加强和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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