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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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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地震局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由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局级机构,实行中国地震局与北京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北京市地震局下辖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抗震设防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处、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信息管理处、外事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纪检监察审计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10个管理部门,北京市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北京市地震监测与信息中心、北京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地震应急保障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

  本局在北京地区设有8个有人值守综合观测台站、265个无人值守强震台、29个测震台,为非独立核算机构,无单独账户。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人员编制220人,全部属于中央编制,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45人,事业编制175人。本年末在职职工19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1人,事业编制158人;退休10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退休人员26人,事业编制退休人员7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353.04万元,比上年减少183.83万元,下降2.8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24.30万元,比上年增加194.20万元,增长3.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8.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5.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67.55万元,比上年减少144.47万元,下降2.25%,其中:基本支出4915.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43%;项目支出1352.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23.65万元,比上年减少165.69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2018年没有2017年末结转人员经费情况,致使支出预算调整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1.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218.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8.6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31万元,下降3.44%。其中:

  “培训支出”2018年度决算8.6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31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压缩培训支出,节流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24.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7万元,下降7.09%。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18年度决算24.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7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6218.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0.42万元,上升1.14%。其中:

  “地震事务”2018年度决算6218.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0.42万元,上升1.14%。主要原因:本年新增通州观测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导致执行金额略有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15.4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9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1.40万元减少15.4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9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减少4.09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事项,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5批次,公务接待7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5.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6.40万元减少1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5.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6.40万元减少11.32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机关车改封存车辆处置,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4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3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23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43.94万元,此次为我局第一次填报该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2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4623.16万元,其中:汽车17辆,456.8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106.4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支出1129.7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我局主要用于资料邮寄产生的邮寄费和台站数据传输产生的网络信道租用费等。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北京市地震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17个)的52.94%,涉及金额1089.10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74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8个,涉及金额915.10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8个。

  二、2018年度北京市本地化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有关“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发挥现代化科技作用,提高重大自然灾害防范的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能力”的要求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中提出“应急技术系统可在震后20分钟内产生震灾快速评估结果,1小时内提供辅助决策建议”的发展目标,2018年北京市地震局(以下简称“市地震局”)申请设立了“北京市本地化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发”项目(以下简称“系统研发项目”)。该项目申报预算174万元,用于研发本地化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出版印刷研发成果专著等工作,实现震后短时间内震害快速评估与辅助决策,为北京市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研发本地化灾害快速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出版印刷研发成果专著等两个方面。

  (二)评价结论

  在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该项目各指标得分和综合评价结论具体如下:

  一、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82分。项目目标设定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符合市地震局职能职责,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但存在产出数量指标未能涵盖全部工作及预算内容、社会效益指标值可考核性不足等问题。

  二、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8.87分。业务方面,该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分工

  明确,并能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分项采购;项目单位采取了较有效的管理措施,在项目过程中能较好地按照实施方案执行,但仍存在缺少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51.08分。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开展了项目

  验收,存在系统未经第三方测评的问题,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果和可持续影响较显著。

  四、综上,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77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秀”。评价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

  较明确,管理较规范,项目实施为提高北京市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提供了技术保障,为提升防震减灾科技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评价发现,该项目存在产出数量指标未能涵盖全部工作及预算内容、社会效益指标值可考核性不足、以及缺少信息化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有待加强、系统未经第三方测评等问题。

  (四)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绩效目标申报水平。

  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在项目申报环节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明确项目绩效目标,按照相关指标填报要求,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成相应的绩效指标,完整体现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建议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前期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制定项目中长期规划,完善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绩效目标的可实现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完善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相关规定,为项目完成质量提供验收依据;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第三方测评并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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