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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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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京公政复字[2014]38号),设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内设25个正处级机构,2个副处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警务保障处、东城交通支队等;下属1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局机关本级、车辆管理所、东城交通支队、西城交通支队、朝阳交通支队、海淀交通支队、丰台交通支队、石景山交通支队、房山交通支队、通州交通支队、昌平交通支队、开发区交通大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责:

  1.指挥疏导路面交通,实行交通道路管制;管理和规范交通秩序,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参与规划、设计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办理各种机动车通行证件。

  2.负责重要领导、外宾及各项重大活动的路线和现场交通安全。

  3.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考核交通安全工作;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驾驶员。

  4.负责办理机动车牌照和各种手续;负责对有关车辆进行年检;负责汇总全市机动车有关信息,建立实物档案,提供资料查询。

  5.负责驾驶员培训、考核,核发证件和年审,汇总有关信息,建立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6.负责办理各种机动车证件和相关手续,进行技术鉴定;指导检查登记站业务工作,汇总有关信息,提供数据资料。

  7.负责管理驻京使馆、外事机构车辆和外籍驾驶员。

  8.负责管理全市机动车检测场、解体厂及考试场、汽车驾驶学校。

  9.负责受理交通事故报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负责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负责检验、鉴定事故物证、事故车车速;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处理涉外、港澳台人员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0.负责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

  11.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民警执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12.负责交通科学理论研究,开发应用高新科学技术。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089人,实有人数5579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44,311.97万元,比上年增加111,73.48万元,增长2.5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0,679.86万元,比上年增加18,373.79万元,增长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355.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5%;其他收入27,324.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0,426.72万元,比上年增加3,858.37万元,增长0.97%,其中:基本支出333,145.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2%;项目支出67,281.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8%。

  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43,885.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5,674.11万元,比上年增加7,607.11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每年社保基数调整社保预算增加;二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配合我市非机动车管理要求,增加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制作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6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335,2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50%;教育支出12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51.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66.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6%;城乡社区支出3,898.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35,2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858.54万元,下降5.05%。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335,2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858.54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我局“两区一线”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等项目因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受到质疑,导致年内没完成政府采购程序,故年初预算未能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26.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7.82万元,下降40.9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6.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7.82万元,下降40.96%。主要原因:按照实际培训数量进行结算,2018年落实中央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精神充分利用单位内部资源开展培训,所以经费支出较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251.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9.7万元,增长1.6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20,166.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65.34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1,084.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64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因公牺牲民警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066.7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375.84万元,下降14.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14,066.7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375.84万元,下降14.4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898.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08.54万元,增加18.5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8年度决算3,898.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08.54万元,增加18.50%。主要原因:随着我市交通设施保有量增加,年中追加交通标志隔离设施维护费61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54.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54.7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54.7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07,693.8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2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528.5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578.34万元减少49.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无相应预算和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9.14万元减少28.32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我局2018年度加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活动。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两个考察团其中一个为外事考察团。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527.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549.2万元减少21.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2,2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购置(更新)68辆,车均购置费32.35万元,车均购置费较高是因为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购置了一定数量事故勘察、勤务引导等特种专业用车,导致车均购置费较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6,327.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6,349.2万元减少21.52万元,主要原因:结余21.5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477.8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68.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72.7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8.74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9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2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2,090.72万元,比上年增加4,047.04万元,增加原因:定额标准调整,以及我局2018年中非论坛安保期间全局民警停休,日常能源消耗增加;同时受物价上涨等因素所以导致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7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66.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44.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81.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7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52,425.82万元,其中:汽车2,282辆(公车制度改革后核定我局编制车辆数为1924辆,多出来358辆车实际已上交北交所报废,但因为审批手续交接等原因未能及时在资产系统中予以核减),55,622.4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402.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1,265.0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含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包括我局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6%,涉及金额6.48亿元。40个项目评价结果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光缆专线租金-交通诱导屏等科技系统通信线路租用项目经过普通程序评价得分为90分。

  二、光缆专线租金-交通诱导屏等科技系统通信线路租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光缆专线租金-交通诱导屏等科技系统通信线路租用项目,是为智能交通科技系统提供基础的通信链路的一个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是科技信息通信处。

  项目立项背景:智能交通科技系统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最大限度挖掘现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潜力,提高道路运行效率,增强城市交通抗风险能力,实现交通科学管理的根本出路。在中央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自1999年开始逐步实施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建设工程,建设完成一批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的拥堵,取得了显著的管理效果,“光缆专线租金-交通诱导屏等科技系统通信线路租用项目”是作为智能交通科技系统的配套工程一部分而立项。该项目采用租用运营商无线通信卡、有线链路带宽等通信介质,为交通诱导屏、交通流检测等系统提供通信支撑。目前共租用无线通信卡1633张、2M带宽链路95条、50M带宽链路1条。

  该项目2018年预算批复金额为3594492元,后预算调整核减303570.76元,共计批复拨款3290921.24元,2018年实际支出为3204384.08元,年底结余86537.16元。

  该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是为交通诱导屏、交通流检测等系统提供通信支撑,为首都交通管理科技系统提供必要的通信支撑,确保首都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具体指标设定情况如下:按照交通诱导屏等科技系统的通信需求,完成政府采购工作,确定通信线路的租用单位;每月核查通信线路资料检查线路运行状况,保证线路质量达到系统规定的要求;在线路出线故障情况下能及时响应以短时间排除线路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每月完成线路费用的缴费工作。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三)存在问题

  1.项目执行方案计划性需进一步加强,提高预算准确程度。

  2.项目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加强。

  (四)建议

  1.增加过程监督,完善规章制度。

  2.加强绩效管理观念。

  3.提高预算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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