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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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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单位情况: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校园总面积35.7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0万平方米。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和政法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质量领先、声誉良好的高水平政法高等职业院校。

  单位性质: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学院共设置23个部门,分别是: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工会)、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武装部)、科研处、人事处、安全稳定处、计划财务处、总务基建处、党校工作部(杨闸)、离退休工作管理处、应用法律系、社会法律工作系、经贸法律系、信息技术系、安全防范系、基础部、留学生工作管理部、图书馆、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北京政法网管理办公室(杨闸)及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

  3.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文化环境;

  4.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强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课程建设、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5.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政法、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73人,实有人数364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422.43万元,比上年减少3737万元,下降13.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322.29万元,比上年减少2332.14万元,下降9.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9.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34%;事业收入1787.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67%;其他收入464.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067.60万元,比上年减少4742.20万元,下降17.69%,其中:基本支出20213.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60%;项目支出1854.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69.55万元,比上年减少2264.53万元,下降9.70%。主要原因:2017年基建项目已完结。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63.5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8799.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9.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5)2018年度决算18799.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8.39万元,增长1.18%。其中:“职业教育”(20503)2018年度决算17822.7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4.90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根据教委要求,增加贯通班招生计划人数,2018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专兼职教师与管理人员经费比2017年有所增加;“进修及培训”(20508)2018年度决算977.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6.52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2018年度根据学院教学业务工作要求,相应减少党校工作部培训项目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适量提升工程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18年度决算1529.9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67万元,增长1.1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2018年度决算1508.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6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抚恤”(20808)2018年度决算21.3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018年度决算633.7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283.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8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66万元减少15.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86万元减少8.81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规定,我院的业务招待均在本院食堂就餐,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的使用。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院校企合作办学接待外请专家费用,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9.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6.80万元减少6.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根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要求,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9.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6.80万元减少6.9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7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0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1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该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0.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0.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0.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5064.67万元,其中:汽车24辆,578.0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954.6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1745.24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5个,涉及金额1745.24万元。总体评价结果较好,项目评价得分均分为86.42分。分别为:资助困难学生经费项目,得分90.80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得分86.10分;市委政法委教育培训项目,得分86.60分;2018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专兼职教师与管理人员经费项目,得分83.10分;首都政法综治网年度运行维护建设项目,得分85.50分。

  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所支持的行业领域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二、首都政法综治网年度运行维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该项目针对首都政法综治网的特点和需求,将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扩大宣传及影响,完善网站与四大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网站效能,在服务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中发挥更好、更积极的作用。全面做好“网络舆情信息采集与分析”系统的完善工作,更好、更及时、更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为首都政法、综治、维稳服务好。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工作组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5.70分,其中,项目决策14.00分,项目管理23.90分,项目绩效47.80分,绩效评价级别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实施方案以供应商服务内容为主,未对项目整体进度及管理过程进行规范,不够细化且不具备监督管理职能。

  2.服务满意度指标未有明确材料佐证支持,满意度调查具象化结果不明确。

  (四)完善建议

  1.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管理过程要留有足够痕迹说明。注重监督考核等过程资料的搜集工作,做到各个管理环节都及时准确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

  2.重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建议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反馈与需求,便于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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