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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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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现内设办公室、人事部、信息部、项目管理部、采购部、协议采购管理一部、协议采购管理二部、实物调拨管理部、采购平台管理部、行政保卫部等10个部门。

  按照北京市编办《关于撤销市财政局四分局成立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函》(京编办事〔1999〕82号)批复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2号)规定,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市级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办理公务车调拨等手续、相关资金结算业务及录入新调拨公务车数据信息;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拟定协议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公示协议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培训;建立协议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维护相关数据,提供统计信息;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考核;负责收集、汇总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价信息以及违约反馈意见,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对中标供应商的全面考核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2人,实有人数6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554.14万元,比上年减少7.64万元,下降0.2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06.23万元,比上年增加123.50万元,增长3.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3.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1%;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48.17万元,比上年增加61.20万元,增长1.81%,其中:基本支出2191.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56%;项目支出1256.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4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51.14万元,比上年增加26.25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8.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1.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23%;教育支出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3111.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5.12万元,增长8.5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8年度决算3111.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5.12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因业务需要年中追加了车辆调拨专项业务等项目资金。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4.9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94万元,下降15.9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4.9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94万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度决算231.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90万元,下降4.8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231.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90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1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91.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1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48万元减少10.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18万元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同行来京进行业务考察和交流等。公务接待12批次,公务接待10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7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7.80万元减少4.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7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7.80万元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3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19.91万元,比上年增加33.98万元,增加原因: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1.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445.70万元,其中:汽车10辆,263.6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475.00万元。评价结果: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组织管理有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基本达到了既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车辆调拨专项业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解决初期公务车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价格高、质量差及周期长等问题,2005年初按照市财政局的部署要求,中心在腾飞大厦设立公务车"一站式"办公服务厅,办理选车验车、工商验证、代缴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牌照领取、办理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等服务事项。截止目前服务对象已实现了中央、市本级、区县三级联动,资源共享。服务车型扩大到政府采购中标全部车型,不同车型享受5%到15%的折扣。服务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王岐山同志对此做过重要批示。

  "车辆调拨专项业务"项目2018年财政预算资金年初预算金额为100.00万元,年中根据市级预算单位订车数量,申请追加了财政资金60.00万元,该项目全年总预算160.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160.00万元,实际支出150.00元,项目结余10.00万元,结转至2019年第一季度支出。

  (二)评价结论

  "车辆调拨运行经费"项目综合得分86.5分,其中:项目决策13.9分,项目管理20.9分,项目绩效51.7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专家认为:专家认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预算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使得原定预算资金不够,经主管部门批准做出了追加。

  (三)存在问题

  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应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申报不一致,预算申报160.00万元,实际支出150.00万元,执行率为94%。

  (四)建议

  加强预算申报的准确性、合理性,加强业务执行部门与相关政府政策部门的政策导向沟通,增强业务执行部门申报预算的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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