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内设9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知识产权协调处、产业促进处、专利管理处、专利执法处、宣传教育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九个处室,市纪委同时派驻监察处。下属单位5个: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北京专利代办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本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有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专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专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
3、承担规范本市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处理、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依法监督管理专利代理机构,推进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本市知识产权产业发展;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管理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推动专利权质押工作。
5、负责本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6、统筹协调本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7、组织开展专利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行政编制63人,实际61人;事业编制71人,实际54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8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退休18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5475.89万元,比2016年17621.33万元减少2145.44万元,下降12.18%。其中:财政拨款13965.88万元,比2016年14299.83万元减少333.9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5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加5万元;其他资金1505.01万元,比2016年3321.5万元减少1816.49万元。
其他资金主要是承接其它部门委托的课题、项目等工作。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专利行政执法、专利代理促进工作、知识产权保护专项以及其它横向委托工作专项。
(二)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3665.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3.69%,比2016年3030.57万元增加635.22万元,增长20.96%。增长原因主要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1650.91万元,比2016年14012.68万元减少2361.77万元,下降16.85%,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部门预算项目中专利资助金项目尚未评审完毕,尚有部分项目资金没有下达;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59.19万元,比2016年202.08万元减少42.89万元,减少了21.22%。减少原因是2017年经营事项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国际交往及统筹协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宣传以及知识产权治理和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服务等。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专利申请资助金、知识产权商用化资助项目、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应急求助体系、中关村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等、知识产权宣传、维权援助体系建设以及世界知识产权房租和安保等费用。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41.49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境)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人才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94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兄弟省市来访等知识产权接待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75.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35.95万元,比2016年增加35.95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1.0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7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77万元,其他5.17万元。与2016预算数39.8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7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0.7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3个的30.12%。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860.378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4.39%。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