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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1:31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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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以及《关于同意调整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设置的函》(京编办行[2012]113号),设立北京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本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共31个内设机构。北京市财政局包括3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财政局本级行政、北京市财政局本级事业、北京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市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市的贷款业务;对本市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3.承担本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5.组织制定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市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6.拟订本市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7.负责组织起草本市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

  8.负责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9.依法负责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10.负责承办和监督本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2.负责管理本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研究建立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编制339人,实际291人;事业编制448人,实际325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2人。离退休人员370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358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4632.98万元,比2016年29538.75万元增加5094.23万元,增长17.25%。其中:财政拨款33441.73万元,比2016年29346.95万元增加4094.7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99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加99万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2016年追加且结转继续使用的职业年金缴费预算等其他资金1092.25万元,比2016年191.8万元增加900.4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21583.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2.32%,比2016年16563.32万元增加5019.88万元,增长30.31%,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3049.78万元,比2016年12975.43万元增加74.35万元,增长0.57%,基本持平。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会计考试考务经费”、“北京市财政票据印刷费”、“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绩效、产权登记及财政评审业务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财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财政局本级行政、北京市财政局本级事业、北京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4.3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5.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211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我局“财政业务境外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4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中央及相关省市各部门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19.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134.21万元,比2016年增加134.21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8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2.6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6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09万元,其他10.79万元。比2016预算数123.9万元减少3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我局实有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6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8.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37.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6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1个的31.7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093.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8.26%(详见附表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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