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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1:3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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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四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北京市司法局的职能包括:

  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职能二: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职能三: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职能四:监督管理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职能五:指导、监督本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职能六: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职能七: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职能八: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职能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职能十:负责本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指导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工作。

  职能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矫治局。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5221.07万元,比2016年12894.23万元增加2326.84万元,增长18.05%。其中:财政拨款14479.09万元,比2016年11877.55万元增加2601.54万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增加法律援助咨询补贴预算;其他收入62.8万元,与2016年持平;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672.02万元,比2016年53.88万元增加618.14万元,增长1147.25%,主要原因:2016年末追加的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尚未清缴;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安排预算7.16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加7.16万元,主要原因:自2017年起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2016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40%的水平编报预算。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1070.1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73%,比2016年8255.58万元增加2814.58万元,增长34.09%,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4150.91万元,比2016年3738.64万元增加412.27万元,增长11.03%,增加原因:增加法律援助咨询补贴预算和公务车更新预算。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基层司法业务经费580.36万元;普法宣传业务经费613.09万元;律师公证管理经费200.40万元;法律援助业务经费958.60万元;司法统一考试618.53万元;社区矫正业务经费118.56万元;司法鉴定业务经费74.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520.59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69.22万元;司法行政培训经费297.47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司法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5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5.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27.36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司法鉴定业务、律师公证管理业务等方面业务学习和交流。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63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外省市和上级单位工作研讨和交流。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47.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95.78万元,比2016增加95.78万元,主要原因:对国I和国II老旧机动车辆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5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80.4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8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81万元,其他19.73万元。比2016预算数171.6万元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度核减公务车6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9.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门北京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9.5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5个的44.4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84.6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2.14%。(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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