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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1:13    来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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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文化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内设1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演出艺术处、公共文化事业处、审批服务处、安全监管处、产业发展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外文化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组织宣传处;下属1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文化局本级、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杂技学校、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事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

  北京市文化局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拟订本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本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本市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6、拟订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管理本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8、拟订本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以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9、负责本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10、拟订本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

  11、拟订本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12、管理本市对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3、依法对本市文化艺术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文化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文化局部门行政编制77人,实际70人;事业编制2269人,实际1756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6人。

  离退休人员1499人,其中:离休86人,退休1413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5182.925050万元,比2016年122422.546176万元增加12760.378874万元,增长10.42%。其中:

  财政拨款119531.883748万元比2016年109664.514927万元增加9867.368821万元。

  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226.437308万元比2016年544.754811万元增加681.682497万元。

  其他资金14424.603994万元,比2016年12213.276438万元增加2211.327556万元。其他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6449.843827万元比2016年6466.0879万元减少16.24407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96万元比2016年769.4万元减少173.4万元;其他收入712.934385万元比2016年1050.405789万元减少337.471404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余资金6665.825782万元比2016年3927.382749万元增加2738.44303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合计为135182.92505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65672.3487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8.58%,比2016年56264.268036万元增加9408.080717万元,增长16.72%,增长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69080.658969万元,比2016年65586.843840万元增加3493.815129万元,增长5.33%。增加原因: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2017年增加了对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的投入金额。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429.917328万元,比2016年571.434300万元减少141.516972万元,减少24.76%。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各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须的运维保障经费、文化民生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经费、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未改制院团艺术生产创排经费、开展文化活动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经费、文化设施改造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局本级、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杂技学校、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事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1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2.769521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0.5883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288.28488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471833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贯彻中央及北京市厉行节约有关精神,加强了对因公出国(境)预算的管控,力求只减不增。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美国、西班牙、德国等国家举办“欢乐春节”系列活动,赴希腊举办齐白石精品展等活动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5.53359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事交流活动接待、其他省市来我市交流考察、举办活动等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58.9510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93.444856万元,比2016年增加93.444856万元,主要原因: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65.506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8.134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8.9906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884887万元,其他34.496708万元。比2016预算数277.890833万元减少12.384638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我局属单位封存部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354.865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96.386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907.0333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451.44594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所属北京市文化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8.49839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99个的40.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2392.87477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5.13%。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北京市文化局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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