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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1:10    来源: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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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成立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审计局内设机关处室17个;设有行政事业分局等9个和10个审计派出分局;设有计算机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局所属5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审计局本级、北京市审计局本级事业、机关服务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审计数据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是北京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在市长和审计署的领导下,负责北京市的审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区县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

  6.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7.按规定对局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8.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9.依法组织对市属单位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

  10.根据审计署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中央在京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11.承办市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审计局行政及专项事业编制680人,实际501人;事业编制112人,实际70人;聘用人员(临时工)10人。

  离退休人员280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27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审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的各项部署,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围绕“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统筹协调,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一是履行法定职责,系统安排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创新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组织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的实施,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二是围绕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任务推进,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三是依法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是完成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1281.87万元,比2016年16988.45万元增加4293.42万元,增长25.27%。其中:财政拨款20361.07万元,比2016年16961.20万元增加3399.87万元;其他资金920.80万元,比2016年27.25万元增加893.55万元。其他资金主要包括一是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911.55万元,二是有关部门拨付的特约审计员经费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9.2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8068.1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90%,比2016年14412.14万元增加3656.01万元,增长25.3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0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5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1.3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3213.72万元,比2016年2576.32万元增加637.40万元,增长24.74%。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了用于我局现有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的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预算主要是为维持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和维持审计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审计业务经费、审计管理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其他审计事务经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预算执行审计经费”、“社保资金审计经费”、“经济责任审计经费”、“建设项目审计经费”、“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经费”、“金融机构审计经费”、“国有企业审计经费”、“内部审计研究指导经费”、“内网站改造及移动办公系统建设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审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9.2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2.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175.5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审计人员参加境外审计及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4.63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外省市审计机关交流和接待国外审计团组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9.10万元,其中,本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9.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6.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3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35万元,其他6.38万元。比2016预算数121.80万元减少72.7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公务用车改革统一要求,核减公务用车数量,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55.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审计局本级行政1家行政单位以及本级事业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79.7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6个的30.4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41.1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9.64%(详见预算06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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