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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1:04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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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00年,原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整合市经委质量管理、市劳动保障局特种设备监管职能,并更名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批复,市质监局主要负责本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自2000年至今,在2001年和2013年市编办批准的两次职能调整中,原由市质监局负责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职能分别划入市工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质监局机关本级内设14个处室及机关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8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下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等7个直属单位及其所举办的登记类事业单位,以及17个区质监局(分局);各区质监局下设直属机构共32个。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除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之外,上述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管理。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质量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承担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本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建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行政编制(含行政执法编制)812人,实际761人;事业编制2077人,实际1850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18人。

  离退休人员1295人,其中:离休14人,退休1281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2498.9万元,比2016年98183.01万元增加14315.89万元,增长14.58%。一是财政拨款85130.83万元,比2016年70067.12万元增加15063.71万元,主要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安排预算8092.97万元,比2016年2610.86万元增加5482.11万元,主要是消减事业基金和使用职业年金结转资金。三是其他资金19275.1万元,比2016年25505.03万元减少6229.93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300万元,比2016年19735.77万元减少5435.77万元,主要是我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不再从事市场竞争性经营活动;其它收入及事业收入4975.4万元,比2016年5769.26万元减少793.86万元,主要是市质检院承担的汽车新能源课题经费收入较2016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79760.7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0.9%,比2016年63997.53万元增加15763.21万元,增长24.63%,主要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26513.03万元,比2016年28872.32万元减少2359.29万元,下降8.17%,主要是从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课题经费减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下降。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225.13万元,比2016年5313.17万元增加911.96万元,增长17.16%,主要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质量安全底线,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推进“放管服”关键性改革,服务保障首都系列重大活动,坚持安全为本、质量第一、发展协同、改革为先,深化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下最大力气推动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坚守安全底线,确保首都质量安全。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的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投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经费3646万元,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发布质量安全预警通报,强化产品质量源头监管;组织“质检利剑”、“双打”、电梯和油气输送管线攻坚战等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过度包装抽查等专项监督检查。以住宅老旧电梯为重点,投入资金550万元继续开展电梯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预警,制定电梯隐患整改方案,建立电梯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快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建设。全力做好首都系列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各类质量安全整治和治理,为举办重大活动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2.持续加强对大气环境治理领域的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投入资金423万元,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保障落实我局承担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按照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要求,严格生产许可换证管理,重点治理“散乱污”企业,推动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零”;开展第六阶段成品油和出租车三元催化器质量抽查;加强锅炉分布、结构等现状统计分析,全面关停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与市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剩余的4000蒸吨燃煤锅炉能源改造和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按时完成相关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与发布工作,加快建设国家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能源计量监测和能效评估工作。加强京津冀三地质监部门联防联控,重点开展优质煤、建筑类涂料与胶粘挥发性有机物等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

  3.以标准化和质量工作考核为重要抓手,促进提升发展的质量。投入标准化经费1408万元,深入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制定《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7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倒逼消费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制定《贯彻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意见的行动计划》,着力推动规划、建设、交通、市政市容、养老、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在北京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质量满意度评价监测,促进服务业提升标准规范和消费品质。以城市副中心建设为重点,筹建国家城市可持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通州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研究建立先进标准领跑制度,引导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与标准化方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认证培训和认证援助。突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组织开展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夯实质量安全基础,推动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深入推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投入资金1100万元推进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评选发布2016年度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组织推荐第三届国家质量管理奖,引导促进“增品种、创品牌、提品质”。

  4.深化“放管服”关键性改革。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优化行政许可类别、目录,投入法制监督管理及执法办案经费187万元,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活动。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事中事后综合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制度,加快实现质量信用信息与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严重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完善风险与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大力推动重要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质监局机关本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17个区质监局(分局)机关及其所属的计量检测所、特种设备检测所,共计56个行政及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6.51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34.8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12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业务培训、技术机构合作洽谈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7.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3.75万元减少6.33万元,主要措施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质监局对口业务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469.0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227.94万元增加241.15万元。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594.7万元,比2016年增加594.7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87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77.1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5.2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1.27万元,其他1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预算数1227.94万元减少353.55万元,主要原因是17个区质监局(分局)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车辆运维支出。剔除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更新因素,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同口径比上年减少353.55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2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4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76.7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本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17个区质监局(分局)等19个行政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89.5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加强对经费3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的绩效管理,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2个,占全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38个的37.6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共计9993.84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的75.01%(详见附件6)。

  (四)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17年将计量收费列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为《关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5〕1989号)、《关于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9〕548号)、《关于部分新增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2048号)和《关于热能表等9项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4〕1505号),收费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收主体为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和各区计量检测所,收费标准按照以上四个批准文件中确定的具体标准收取,收入预计1004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从2017年开始,我局直属经营类事业单位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撤销预算单位身份,不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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