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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3:00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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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8家,事业单位18家。其中行政单位具体是: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委)、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改革办)、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中共北京市委老干联、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事业单位具体是: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中共北京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北京市人民政府便民电话中心、北京市党建研究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北京组织人事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三八服务中心、北京市妇女干部学校、北京市宣传干部教育中心、北京市妇联信息中心、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北京市党派团体办公楼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大学生杂志社。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是负责协助市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以及中央和市委领导同志批示的督办工作。2.负责市委日常公文处理和其他各种综合文字材料的写作、审核等工作。3.负责市委总值班工作和市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4.承办市委交办的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驻地部队以及各部门、各区的协调工作。5.围绕市委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6.负责市委日常往来密级文(信)件的收发、传递、管理、归档、清退、销毁等工作。7.负责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8.负责全市党政机关的机要密码通信、管理、保密工作,对全市各级机要部门实行业务领导和指导,协调全市党委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9.负责市委机关刊物的编辑工作。10.负责市委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使用和移交工作。11.负责本单位的党建纪检、干部人事、行政后勤、医疗保健、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12.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负责本市信访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1.贯彻党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4.负责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县及市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5.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北京方面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6.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7.负责处理本市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的协调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8.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9.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市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10.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是负责本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负责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电化教育工作。2.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市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规划和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落实、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3.负责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并办理任免、工资、待遇、奖励、退(离)休审批的有关手续;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承办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共建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4.负责研究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5.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6.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市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优秀专家的选拔、奖励和管理工作;负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科技人才境外培训的组织、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科技人才市场的指导工作;参与制定引进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7.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8.负责干部审查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负责党员、干部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9.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统计、党组织和党员统计以及干部档案管理工作。10.负责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和宏观管理工作。11.负责指导全市各级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12.完成市委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是主管全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对外宣传的市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市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推动全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理论学习工作。2.负责制定全市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部署、协调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工作。3.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和网络新闻宣传的组织管理工作。4.负责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5.负责指导市属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科、文化、文物等部门的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针和政策,把握舆论导向、引导社会舆论;负责指导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及各类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6.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宣传部门的工作。7.负责北京市文化产业的规划、管理和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8.负责全市宣传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9.负责全市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宣传系统市委管理、市委委托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10.领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11.负责联系、团结社会科学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及部分专家学者等工作。12.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是首都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文明办)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首都文明办主要职责是: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中央以及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2.督促检查全市各区(地区)、各系统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情况。3.对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4.研究精神文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方针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5.组织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6.协调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中直、中央国家机关与北京市、部队与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7.推广交流先进经验。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农工委)与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农委)合署办公。市委农工委是负责本市农村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市农委是负责统筹协调本市农村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本市新农村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综合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市委农工委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议、决定,研究本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农村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2.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宣传报道;负责农委系统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3.指导本市农委系统、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承担农委系统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4.指导本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农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5.负责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6.指导农委系统、涉农区县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农委系统统战和群团工作。7.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农委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实施。2.研究拟订本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新农村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3.研究提出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市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4.承担完善本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5.组织提出本市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项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方案,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综合协调。6.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建议,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7.组织指导本市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开展农业区域经济合作。8.参与编制、修订本市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9.研究拟订本市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区县合作和山区建设项目,推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10.负责本市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区县政府和市属工作部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情况。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建设小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制定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措施。2.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3.研究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改革办)主要职责是:1.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的指示和确定的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2.组织撰写市委的重要文件、文稿。3.收集和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4.组织协调全市调查研究工作。5.完成市委领导交办的任务。中共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本市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2.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3.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4.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5.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6.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组织、日常联络、简报编印等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主要职责是:1.对市直机关121个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制定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督促指导市直机关按期进行换届,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对新当选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进行任前谈话,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进行审批、任免。3.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列席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4.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5.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6.按照党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统战工作。7.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8.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简称市委政法委)是领导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综治办)是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首都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部署,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市委的部署和决策在政法部门的贯彻实施。2.研究和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实施。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策略,向市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4.研究和制定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及实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5.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6.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7.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组织制定政法部门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8.指导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的工作。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市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制定全市统战工作规划及有关政策性措施;就统战工作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2.负责联系我市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无党派代表人士;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3.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我市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帮助有关部门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调查研究和协调检查我市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提出做好我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的意见。4.贯彻执行党的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台胞定居工作。5.做好本市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研究提出做好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本市政府及司法部门局级行政领导职务工作的意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本市党外局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培养社会各界新的代表人物。6.加强对市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做好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和新阶层代表人士工作,调查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7.研究提出我市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外知识分子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协调关系,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8.负责指导我市各部门党委的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全市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导全市开展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宣传。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市民委(宗教局)、侨办、参事室(文史馆)、工商联、侨联、台联等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老干部工作;领导市黄埔军校同学会。10.做好部机关和市侨联、台联、工商联、黄埔军校同学会等机关中中共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工作。11.完成市委和中央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是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本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的指示、决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2.负责对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3.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党的建设工作。4.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本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5.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6.统筹管理本市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协助市委负责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中央及有关部委负责双管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所属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7.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直属直管单位离退休工作。8.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老干联主要职责是:1.组织老干部学习中央和北京市委文件;2.向老干部通报中央、北京市委的重大决策,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3.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北京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4.组织安排老干部参加重大纪念活动,离、退休老干部读书班;5.保持与老干部的联系;6.负责并协助北京市委办公厅做好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7.承办北京市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是: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首都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2.紧密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首都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6.负责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女性团体的工作。7.指导区县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8.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拓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国际合作。9.研究提出全市妇女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文件;统筹协调妇联系统"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负责妇女儿童类社会组织业务审查和日常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开展妇女社会组织组建工作。10.组织指导推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妇联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推动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组织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宣传儿童优先理念。11.承担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是北京市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首都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市志愿者工作的开展。3.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市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4.负责研究指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区局级单位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市各级团校工作;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5.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6.负责全市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7.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8.负责团市委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团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关于加强本市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2.研究提出本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和重要政策,为市委宏观决策服务。3.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市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4.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5.负责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本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6.负责本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开展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和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7.协调指导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8.综合协调本市志愿者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9.负责对各区县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10.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加强本市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和宏观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3.组织拟订本市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4.统筹推进本市社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5.宏观指导本市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工作。6.对各区县、各部门的社会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负责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本市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2.做好本市互联网领域的信息内容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3.协调、组织做好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主要职责是:筹集海内外资金,为青少年提供服务,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开展赈灾助学助教活动,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服务,实施绿色希望工程。

  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主要职责是:1.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决策研究领域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进行中长期战略研究。2.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3.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研究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等工作。4.围绕决策科学化的理论与实践开展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问题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5.承担《北京调研》和《决策参考》等刊物的编辑工作。6.承办市委研究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2.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3.对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4.推进干部在职业余学习。5.宣讲家网站的运行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便民电话中心主要职责是:1.负责受理本市非紧急救助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并协调重大非紧急救助事项的处置,协调和指导非紧急救助方面的相关工作。2.负责收集和整理非紧急救助事项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进行社情舆情的综合分析。3.负责解答公众的咨询,提供有关公共信息服务。4.负责电话接听人员和网络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监督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5.负责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

  北京市党建研究所主要职责是:1.承担党建专业的科学研究工作。2.市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党建调研任务。3.北京市党建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受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负责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项目论证、提供信息服务、开展专题调研等工作。

  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主要职责是:服务本市新闻工作者,促进北京市新闻事业发展。发挥服务、组织、监督、协调职能,开展维权自律、业务交流、培训、评优评奖等项业务。

  北京组织人事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责是:1.承担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办事职能。2.承担市委、市政府关于首都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政策研究及有关组织实施工作。3.承担推动行业性、区域性人才发展政策研究以及指导各级人才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有关工作。4.承担市级人才工作表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广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5.承担全市海内外人才重点交流活动项目的的组织实施工作,搭建人才发展合作平台。6.承担全市高级专家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北京市三八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1.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巾帼家政服务。2.参与制定巾帼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规范、统一巾帼家政服务流程,推动家政服务诚信化、品牌化、规范化。3.培训巾帼家政管理人员,培训家政服务人员,提升家政服务管理水平、家政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4.为单亲母亲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家政技能培训。5.构建巾帼家政信息平台,提供巾帼家政服务动态、政策咨询、择业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监督、维权服务等。

  北京市妇女干部学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妇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教材建设等;进一步拓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

  北京市宣传干部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本市宣传干部培训方案,联系师资力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北京市妇联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妇联机关电子政务及办公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北京妇女信息的收集、编辑、公布和上报,妇联信息系统及北京妇女网站的建设、维护、技术保障与培训,组织开展面对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的信息化宣传普及等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活动站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活动站作为服务离退休老干部的阵地作用,为老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各项会议等提供场所,充分保障老干部正能量作用的发挥。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新科技人才进行吸储、评价、培训和推荐,与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合署办公。2004年9月和2007年4月,经市编办批准,在双高中心基础上成立了"北京市领导人才考试评价中心"和"北京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与评价中心",其中:北京市领导人才考试评价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对各级党政领导人才个体素质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测试、评价,实现对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行动态评价。北京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与评价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开发以资质评价为主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基本素质、职业诚信和胜任能力评价体系,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储备人才的资质评价,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咨询,企业招聘、选拔、培训人才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相关服务。同时,双高中心作为北京市人事政策执行主体之一,目前,服务着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上千家高新科技企业,承担着流动人事档案存档管理、北京生源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人才引进、留学人才引进等多项业务工作。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职责是:1.宣传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海外人才的工作政策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研究提出北京市海外人才开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3.收集、发布重大项目信息,海外学人信息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信息。4.负责北京市引进海外人才的认定评估工作。5.广泛联系驻外使领馆、海外专家组织、海外人才交流机构、留学生组织、海外人才和国内相关组织,代表市委市政府多渠道寻访海外高层次人才。6.组织实施海外人才培训交流活动。7.为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和重要产业发展提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的有关支持。8.为在北京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提供事业发展和生活条件等综合配备服务。9.为中央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服务。10.联系指导协调本市各海外学人分中心的工作。11.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相关服务。

  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2.组织、制定、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3.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研究、解决全市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4.对市属成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指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指导各区及成员单位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北京市党派团体办公楼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北京市八个民主党派和北京市台联、北京市侨联、北京市黄埔同学会等三个人民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与服务等工作。

  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1.研究北京市文化发展的战略及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探索北京市的文化体制改革。2.作为"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的执行主体,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大学生杂志社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和发行《大学生》杂志及附属出版物,举办相关咨询、培训及社会文化交流活动,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行政编制1591人,实际1493人;事业编制1232人,实际760人。

  离退休人员666人,其中:离休60人,退休606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49524.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9631.6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21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36777.39万元,事业收入1016.6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45.50万元,其他收入1232.65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349524.90万元,比2016年276767.04万元增加72757.86万元,增长26.29%。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二是2017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比2016年有所增加。三是2017年政策性农业补贴和文化事业类项目有所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2017年项目支出方向主要为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政法工作事务、教育管理事务、文化事务、群众团体事务、民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履职经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委)、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改革办)、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中共北京市委老干联、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中共北京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北京市人民政府便民电话中心、北京市党建研究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北京市妇女干部学校、北京市宣传干部教育中心、北京市妇联信息中心、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北京市党派团体办公楼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等33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5.07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78.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1342.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357.08万元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按照从严从紧原则,进一步压缩了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中华文化走出去、青年国际交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461.4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544.61万元减少83.1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预算。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来京学习考察的代表团等重要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25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30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95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496.6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9.3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9.31万元,其他136.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预算数1232.10万元减少280.60万元,主要原因:依据北京市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北京市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对我部门车辆编制数重新核定,减少部分公务用车。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1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3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227.9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61.38万元。开支单位包括17家行政单位和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分别是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委)、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改革办)、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中共北京市委老干联、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7家行政单位。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北京市党建研究所、北京市妇联信息中心、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活动站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40个的31.8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6997.4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0.14%(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2017年预算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下部分款、项级科目支出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规定,涉密信息在预算说明及附表中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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