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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干部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2:59    来源:北京市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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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干部局2017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老干部局是市委、市政府服务管理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部门,归口市委组织部。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一个二级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完善本市老干部工作政策、规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各区、各系统开展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对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当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指导老干部党建工作和思想工作,宣传老同志的历史功绩、现实作用及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北京市老干部局本级设办公室、调研处、政治待遇处、生活待遇处、宣传处、培训处、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工会)等9个职能处室。市老干部局下设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老干部局部门行政编制65人,实际54人;事业编制100人,实际63人;无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114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10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和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中,扎实抓好中办发〔2016〕3号文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职责举措,推动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取得新成效。

  2.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在广大离退休干部中强化理论教育和政治引领,进一步抓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引导老同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3.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探索依托市、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成立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

  4.落实中组部开展“畅谈十八大以来变化、展望十九大胜利召开”活动部署,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为主题,进一步加强老党员先锋队建设,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不断深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

  5.创新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困难帮扶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水平。加强对生活待遇落实情况的督查。切实做好利用社会资源、社区力量等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及退休干部工作,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

  6.突出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求,推进全市老干部党校(课堂)、老干部(老年)大学以及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老干部(老年)社团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7.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文化工作。落实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北京市老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努力研究和破解制约老干部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印发《北京市老干部局2017年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导向、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离退休干部和全市老干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8.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岗位练兵、健全指导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学先进、学业务,树形象、树品牌”主题活动等途径,推进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专业素养和服务管理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496.68万元,比2016年7217.39万元增加279.29万元,增长3.87%。其中:财政拨款7189.5万元比2016年7160.89万元增加28.61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余资金250.68万元,主要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和养老保险缴费;其他资金56.5万元与2016年56.5万元持平。其他资金主要为市委组织部拨市管党费弥补《北京支部生活-北京老干部》订刊费38万元,老干部大学收入10万元,利息收入8.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772.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66%,比2016年4051.69万元增加720.55万元,增长17.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2724.4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34%,比2016年3165.7万元减少441.27万元,下降13.94%。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度临时增加的项目任务已经完成,2017年度不再申请。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情况是:老干部政治待遇类支出、老干部生活待遇类支出、机构运行保障费等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老干部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老干部局本级和老干部活动中心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8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9.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1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18万元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一是赴香港,考察交流社会保障、居民养老情况,费用计划8万元;二是赴新加坡,对养老制度和老龄社会管理服务进行调研交流,费用计划5万元;三是随市民政局团组赴国(境)外对养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交流,费用计划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7.6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7.99万元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本市老干部系统工作人员来单位办事、老干部局本级退休老同志来单位参加活动、各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来单位办事人员以及部分外省市老干部系统工作人员来京慰问在京安置的离休干部时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1.7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7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77万元,其他2.89万元。比2016预算数30.9万元减少8.7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北京市公车改革要求,市老干部局和活动中心原有公务车辆按要求进行停驶、封存,相应的公务用车费用在2017年不再做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维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老干部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7.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老干部局本级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9.8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3个的39.39%。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94.9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7.27%。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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