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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0:55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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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1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5号),设立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简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核定并印发了《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17号),明确了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是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北京市版权局(简称市版权局)的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制定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扶助农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规划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5.负责对本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6.负责推进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

  7.负责本市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8.负责本市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9.负责本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协同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

  10.依法对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内设机构18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工会,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中心、北京音像资料馆、北京市广播影视作品审查中心、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差额),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信息中心、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北京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鉴定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研究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行政编制167人,实际166人;事业编制190人,实际172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1人。

  离退休人员135人,其中:离休24人,退休111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91924.13793万元,比2016年56432.948968万元增加35491.188962万元,增长62.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96.426495万元比2016年53668.646097万元增加23627.780398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部分预算由于评审等因素年初未拨付,此外,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工作项目受项目周期和方案报批影响,2016年未安排预算,使得2016年初实际批复基数较小。统筹使用结余资金(事业基金)安排预算130万元比2016年72万元增加58万元。其他资金30万元比2016年35万元减少5万元;其他资金是使用基本账户存款利息安排2017年预算,预计2017年利息收入3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2017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4467.711435万元,比2016年2657.302871万元增加11810.408564万元,增长444.45%,主要原因:2016年在整合原有专项扶持资金的基础上成立了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受项目管理方式变更影响,追加的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预算结转2017年支出。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12172.27780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24%,比2016年11109.654872万元增加1062.622934万元,增长9.56%。增加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

  2.项目支出预算79751.860124万元,比2016年45092.154485万元增加34659.705639万元,增长76.86%。增加原因:满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产业发展的需要,增加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等项目经费预算。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项目主要用于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履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首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繁荣发展。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支出方向为:影视出版精品生产创作、高清数字电视推广、广电基础设施维护、全民阅读推广、举办北京国际图书节等重大活动、新闻出版广电“走出去”、实体书店扶持、绿色印刷推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1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2930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1662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131.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48.352552万元减少16.95255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境外节展、开展外宣活动的机票、食宿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1.3198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1.406691万元减少0.086875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降低接待标准,压缩公务接待数量、规模。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聘专家和中央主管部门、外省市相关单位调研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80.5732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17.973214万元,比2016年增加17.973214万元,主要原因: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6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33.17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6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642万元,其他8.1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预算数76.7万元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停驶上交了一批公务用车,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83.348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3.9052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229.4436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9.7207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55个的34.8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3175.503448万元,占当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5.99%(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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