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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0:47    来源: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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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乡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本市城乡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友谊林、纪念林和纪念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该中心为市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6年底,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2人(人员经费情况在市政府办公厅预算中反映)。

  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收入2679.021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8.10712万元,比上年增加396.272179万元,增长18.25%;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105.81376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5.100134万元。

  全年支出2679.021017万元,比上年增加447.223118万元,增长20.04%;其中:基本支出266.741017万元,项目支出2412.28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劳动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尽责的绿化美化统筹推进机制,凝聚社会力量积极投身首都绿化美化建设。全年计划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抚育树木1100万株。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高标准做好重大义务植树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中央军委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领导,在京集体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对北京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也是北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周密计划,精细安排,做好植树劳动的服务保障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圆满。同时,要组织好国际森林日和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的各项活动。

  二是全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加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重要手段。2017年首都各界干部群众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先行启动平谷、延庆和通州3个区实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坚持把森林、湿地、绿地等作为有生命的重要基础设施融入城乡建设之中,着力构建以林草植被和湿地为主体、城乡一体化的城乡生态系统,让居民看得见青山绿水,充分享受到生态产品,生活在绿色美丽的城镇中。

  三是持续发挥好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示范带头作用。搞好单位庭院和营区造林绿化及周边环境整治,加强义务植树责任区和基地建设。深入落实全国绿委部门绿化工作会,大力推进公路、铁路、水务、矿山等部门绿化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优势,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化美化活动。发挥社会群体、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市花月季、乡土植物进社区、进村庄、进园区工作,鼓励支持花卉园艺进家庭工作。

  四是加大绿化美化宣传发动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担负起绿化美化宣传的主体责任,总结推广好绿化美化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传播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正能量;不断创新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新形式,努力拓展首都适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职责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在首都地区启动“互联网+义务植树”工作,争做新形势下全国义务植树的排头兵;开展好首都花园式单位、花园式社区,首都森林城镇、绿色村庄等群众性创建工作,引导市民身边植绿尽责,全年创建首都花园式单位58个、花园式社区36个,首都森林城镇6个、绿色村庄50个;发挥好首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的辐射功能,吸引社会群体到基地开展活动,同时将生态文化和绿色理念融入市民生活;动员市民群众参与认建认养和碳汇购买活动,以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1个单位。其他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6.14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97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972万元,其他1.5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4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万元(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运行保障经费纳入市政府办公厅预算),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42.86%。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3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9.4%(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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