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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2:57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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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北京市的国家权力机关。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是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依法确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781名,现实有代表758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下设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委员会和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受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为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和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讨论决定本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受理人民群众对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决定代理人选;决定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任免;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职务;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二)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厅、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办公室、城建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农村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代表联络室、人事室、驻机关纪检组及机关党委(工会)等工作机构,下设预算工作委员会。

  2016年年末编制数359人,其中:行政编制数246人、事业编制数113人。2016年年末编制内实有294人,全部纳入工资统发。2016年年末离退休人员实有154人,其中:纳入财政统发17人,纳入社保统发137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及支出预算包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下属的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个单位的收入及支出预算。

  2017年收入预算17,355.132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348.132654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541.460151万元。比2016年增加2,504.525963万元,增长16.86%。其中:财政拨款增加2,695.029097万元,增长18.39%;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343.957017万元,增长174.15%,主要原因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关政策要求,补缴以前年度应由单位承担的职业年金缴费部分。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348.132654万元,比2016年增加2,497.525963万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致使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656.9351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91.197528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的主要方向为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代表服务、人大信访、维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运转和信息化运维等工作。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下属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个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5.4720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2.8165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180.4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与国外地方议会间合作交流、人大立法及人大监督工作培训调研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3.18036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05.205536万元减少2.02517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人数安排接待工作,严控公务接待事项预算规模;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国外地方议会人员来京交流和外省市人大来京学习、考察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71.8416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132.340513万元,比2016年增加132.34051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公务用车配置相关规定,新增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39.501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78.0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7.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0.387165万元,其他43.9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预算数297万元增加42.501165万元,主要原因:依据市公务用车改革保留车辆编制数量的规定进行核定,实际拥有机动车数量比2016年略有增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中,共安排部门政府采购2,396.235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248.3405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的更新购置及市级领导公务用车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2,147.89548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会议服务、咨询服务及信息化服务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门所属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99.29125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3个的28.57%。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366.4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0.31%(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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