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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1:00    来源: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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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31号),设立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文资办),为市政府授权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市文资办设1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市纪委驻办纪检组。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监事会工作处(董事会工作处)、产权管理处(改革处)、财务预算处(统计处)、审计处、企事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考核评价处)、党群工作处、产业促进处(市场开发处)、投融资处、项目协调处、科技创新处(文化融合发展处)、国际交流处、宣传信息处。下属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北京市文艺院团服务中心。

  市文资办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由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统筹规划和实施文化改革发展,负责文化投资、资本运作、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大文化项目、重点文化工程的规划立项和组织实施,拓展首都文化消费市场。具体职能包括:实现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绩效考评和干部考核,建立健全文化科技体系和文化投融资体系,管理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协调推动重大产业项目,扩大文化输出,促进文化消费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部门行政编制116人,实际108人;事业编制38人,实际35人;聘用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858人,其中:离休56人,退休80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文资办将坚定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推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履行好出资人职责。

  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意见》,制定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围绕国有文化企业重大投资、融资及担保事项审批管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定配套制度和办法,引导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持续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加快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制定实施相关工作规范,切实发挥好协调、监督、制约作用,有效防范企业经营投资风险。加快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制度出台,开展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财务审计。建设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数据平台,加强信息采集、分析和应用。推进“歌华传媒”、“京广传媒”重组,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切实提升其实力和竞争力。

  (二)完善文创布局,加强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

  编制重点文创产业功能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纂《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发展报告(2016)》,设计文创产业功能区评价指数体系。加快推进环球影城主题公园、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文化硅谷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进程。管好用好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开展2017年项目征集评审,确保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筹划办好第五届惠民文化消费季,促进产业提质与消费升级协同并进。创新文惠卡、文化消费电子券反哺机制,激发文化消费意愿。

  (三)聚焦市场资源配置,夯实投融资和产权交易平台。

  加快推进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健全首都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推动“投保贷孵融易”等多种投融资工具协同运作,探索构建补、贷、投联动机制。完善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7+2”业务模式,促进国有文化产权规范流转与增值交易。

  (四)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助力文创企业提质增效。

  完善北京市文化经济政策平台功能,实现“线下+线下”服务一体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使用效率。探索构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推进文化科技企业认定工作,激发文化企业创新能力。完善文创双高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架构,优化人才培养与人事服务流程。举办系列文创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五)拓展文化贸易交流渠道,加快“走出去”步伐。

  巩固和拓展对外联系渠道,深入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交流活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以企业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以欧洲、中东为重点,加强对外文化产品输出和服务。办好京台文创展、京港创意设计研讨会、深圳文博会等活动,提升2017北京地坛文化庙会·台北之旅影响力。建好“北京市文创产业对外交流资料库(二期)”,搭建线上文化贸易平台。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2697.02413万元,比2016年14898.766931万元增加7798.2572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办增加一家事业单位北京市文艺院团服务中心。其中:财政拨款20986.154026万元,比2016年12427.022165万元增加8559.1318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办增加一家事业单位北京市文艺院团服务中心以及部分项目2016年年初未批复,基数较低;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710.870104万元,比2016年2471.744766万元减少760.87466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下半年加大了结余资金消化力度。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3830.024462万元,比2016年2912.291002万元增加917.73346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为北京市文艺院团服务中心由市文化局划转至我办,我办增加一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项目支出预算18866.999668万元,比2016年11986.475929万元增加6880.523739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办增加一家事业单位北京市文艺院团服务中心以及部分项目2016年年初未批复,基数较低。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公用房租赁、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京台文化创意产业展、北京市文化经济政策平台、监管企业2017年度绩效审计、新媒体展示推广平台线上维护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3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49673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773509万元减少5.2767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60万元,和2016年预算数60万元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京港洽谈会、京台文创展以及首都文创产业海外推介洽谈等。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29673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773509万元,增加0.52322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一家所属事业单位。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2.29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9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944万元,其他3.016万元。比2016预算数29万元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车改办批复减少我办公务用车4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58.7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27.498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等3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8.76万元。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00个的3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219.2324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5.94%。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免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函》(京财资产〔2016〕802号),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6至2020年期间免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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