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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1:36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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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及编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47号)设立,所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行政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四);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级事业、北京市公安医院二部、北京警察学院。

  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反恐防暴责任,处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四)维护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承担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京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指导和监督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本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刑事案件的侦查、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收容教养案件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应诉案件。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监区医疗等场所。

  (十二)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负责武警部队在本市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队伍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负责全局公安经费、装备、基本建设、通用资产、民警健康和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669,724.105687万元,比2016年603,798.954948万元增加65,925.150739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597,403.238254万元,比2016年516,652.589918万元增加80,750.648336万元;其他资金1,859.73万元,比2016年1,741.075万元增加118.65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伤残民警康复中心和公安医院二部的收入预计增加。

  (二)2017年支出预算669,724.10568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12,638.913247万元,比2016年410,649.039438万元增加101,989.873809万元,增长24.84%。一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2017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比2016年增加26,907.08590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57,085.19244万元,比2016年193,149.91551万元减少36,064.72307万元,下降18.67%,主要由于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比2016年减少42,691.872399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方向及主要情况是:

  (一)公共安全支出521,173.054575万元。主要是维护公共安全、开展公安事务及日常管理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12,115.568951万元。主要是我局在校学生及在职民警教育训练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97.39639万元。主要是在职民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17.218338万元。主要是公费医疗改革后,在职民警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以外的直属各单位,具体有:局机关,市局直属总队、局和直属分局以及北京警察学院。其他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64.1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470.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155万元,与2016年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培训、打击跨国跨境犯罪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12.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12.97万元减少0.11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事接待、单位食堂接待外单位前来办事人员的工作餐等。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79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3,071万元,比2016预算数增加3,071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执法执勤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7,72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103.1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04.5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13.3万元,其他1,00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年预算数7,326万元增加399.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公车改革总体安排,重新核定我局车辆编制,车辆数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56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34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9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930.4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四)5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921.2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61个的7.7%。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5,086.62599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9.07%。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关款、项级科目支出,已经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预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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