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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21:07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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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市地税局)。市地税局是负责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市地税局设2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工会、离退休干部处、驻局纪检组(监察处),9个直属事业单位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本市地方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报本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3)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

  (4)承担组织实施本市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征收管理责任。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制定本市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市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本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

  (8)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部门行政编制1104人,实际881人;事业编制193人,实际158人;其他聘用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201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19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严格落实组织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全力以赴完成收入目标。二是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深化京津冀税收协作,推进国税、地税合作,积极参与非首都功能疏解。开展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环境保护税立法改革研究。严格落实支持科技创新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小微企业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深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强化税种税源管理。强化大企业管理和国际税务管理。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加强金税三期和互联网地税局建设,提高地税信息化水平。四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加快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和税收宣传辅导。五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贯彻《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规范税收执法。在全系统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六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9059.242158万元,比2016年预算75603.833779万元增加3455.408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4601.432581万元,比2016年74253.266925万元增加348.165656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9059.242158万元,比2016年预算75603.833779万元增加3455.408379万元,其中:

  1.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35462.744858万元,比2016年预算27602.256589万元增加7860.48826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43596.4973万元,比2016年预算48001.577190万元减少4405.079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受“营改增”等政策性因素影响,票证印制经费和信息化经费相应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项目主要为:信息化建设经费用于信息化系统完善及软硬件运行维护、网络接入等;票证印制经费用于税收缴款书、表册账卡、业务印刷品印制;征管经费用于保障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系统换装经费用于全市地税系统人员更新税务制服;稽查办案经费用于税务稽查办案;纳税服务工作经费用于纳税人辅导培训、办税服务、税法宣传;财税库银手续费用于支付各商业银行办理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手续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局本级、第一直属税务分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西站分局)、开发区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共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0.48329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4.01万元增加226.47329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275万元,与2016年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税收政策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税收风险管理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0.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0.41万元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量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及国外税务机关团组的交流。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55.2832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268.43892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68.438929万元,原因是对国I及国II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86.844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47.8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7.4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4.746364万元,其他36.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预算数328.6万元减少41.75563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管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27.540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5.272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62.26820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37.87417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7个的40.4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53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4.81%。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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