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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9:36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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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而设置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管辖的地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力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及检务保障工作。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审查逮捕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金融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审判监督部、检察管理监督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政治处、纪检监察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法警队及行政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318人,实际252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14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聘任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50人。离退休人员132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123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646.694573万元,比2016年10589.231487万元增加3057.463086万元,增长28.87%。其中:财政拨款13646.694573万元比2016年10589.231487万元增加3057.46308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3646.694573万元,比2016年10589.231487万元增加3057.463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139.185973万元,比2016年7634.496203万元增加3504.68977万元。变动原因为:一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后,基本经费统一按照市级标准保障。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2507.5086万元,比2016年2954.735284万元减少447.226684万元,减少原因为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根据检察总体业务工作计划,安排项目经费年初预算。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及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工作等方面。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3.208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549244万元增加80.6593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1.249244万元减少1.24924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主要支出用于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相关的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83.2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24.8086万元,比2016年增加24.8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5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83.9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6.92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6.928万元,其他20.592万元。比2016预算数101.3万元增加57.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后,公车运维费按市级统一标准保障。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8.83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4.030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2.92507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个的4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9.808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38%(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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