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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9:24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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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怀柔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二)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三)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四)负责受理辖区内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五)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六)负责对辖区公安分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七)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八)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九)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十)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质装备工作;(十一)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优化设置的实施意见(试行)》,内设14个部门,分别是检察管理监督部、侦查监督部、职务犯罪侦查局、审查逮捕部、刑事执行检察部、公诉部、刑事审判监督部、民事和行政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技术部、法警大队、监察室、政治处、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08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4人。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891.478831万元,比2016年2432.9581万元增加2458.520731万元,增长101.05%。其中:财政拨款4891.428831万元,其他资金0.0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4891.478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24.026631万元,比2016年2069.8501万元增加2154.176531万元,增长104.07%,增长原因为一方面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另一方面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后,基本经费统一按市级标准保障;项目支出预算667.4522万元,比2016年363.108万元增加304.3442万元,增长83.82%,增加原因为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根据全市检察院总体业务工作计划,安排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且2017年年初预算中增加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履行检察管理监督、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刑事执行检察、公诉、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和行政检察、未检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508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4.508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8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部门及单位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20.5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24.8086万元,比2016年增加24.8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9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0.72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26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269万元,其他12.4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年增加32.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后,公车运维费按市级统一标准保障。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2.65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0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6008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7.32828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33.3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2.507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9.85%(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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