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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9:5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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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等文件精神,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为1个运行调度中心、7个处室和机关党委。分别为: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下辖应急协调处、宣传信息处、综合治理处;办公室、天安门城楼管理处、天安门广场管理处、旅游服务处、基本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下属5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分局(行政单位)、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会议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北戴河干休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根据《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03号令),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是负责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70人,实际65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数106人,实际106人;全额事业编制120人,实有88人;差额事业编制120人,实有120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5人。离退休人员10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政治国事活动为中心,进一步提升统筹协调、精细化管理能力。全力做好“全国两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天安门地区安全维稳工作,做好天安门城楼等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做好天安门旅游服务设施等景观提升工作,做好广场升旗、天安门城楼开放等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维护天安门地区良好秩序、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首善标准,落实好主体责任、以迎接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推动全委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主要项目支出包括:天安门地区环境布置经费、天安门地区文物日常保护经费、旅游服务管理经费、城楼开放管理经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项经费、天安门地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经费、核心区及建国门到复兴门扩声系统运行维护费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5402.110605万元,比2016年32945.680648万元增加2456.429957万元,增长7.46%。其中:财政拨款16555.784858万元,比2016年17056.949032万元减少501.16417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35.550084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加35.55008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100万元,比2016年万元14070万元增加4030万元。其他收入351.99万元,比2016年50万元增加301.99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358.785663万元,比2016年1768.731616万元减少1409.94595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689.26951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4.54%,比2016年7085.405597万元增加1603.863919万元,增长22.64%。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8612.841089万元,比2016年11740.275051万元减少3127.433962万元,下降26.64%,主要是由于减少天安门地区地下通道公共宣传平台建设项目经费2076.83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天安门地区环境布置经费、天安门地区文物日常保护经费、旅游服务管理经费、城楼开放管理经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项经费、天安门地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8100万元,比2016年14070万元增加4030万元,增加28.64%。主要为北京会议中心经营收入预计增加,经营支出相应增加预算经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及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166938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1310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22.3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调研学习国外关于应急管理、城市建设、安全运行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地区的统筹协调和服务管理水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3.09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行政经费加强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60.7689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24.8086万元,比2016预算数增加24.8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5.9603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8.65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9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690338万元,其他4.63万元。比2016预算数68.9万元减少32.939662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数量。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80.962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3.4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97.5342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2家行政单位,以及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1家全额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5.30633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8个的29.17%。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60.58187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5.54%。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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