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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9:42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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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第一分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十六个区级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依法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内设23个部门,分别为:审查逮捕部、公诉部、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信息中心)、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检察联络部(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监察室(司法监督室)、新闻办公室、检察技术部、法警总队、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数470人,实有在职人员438人;事业编制数94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临时工等)实有人数113人。

  离退休人员275人,其中:离休24人,退休251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29780.70万元,比2016年22649.15万元增加713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530.81万元,比2016年20415.58万元增加7115.2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579.89万元,比2016年1563.57万元增加16.32万元;其他收入670.0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9780.70万元,比2016年22649.15万元增加713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209.36万元,比2016年13984.13万元增加4225.23万元, 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1571.34万元,比2016年8665.02万元增加2906.3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根据全市检察院总体业务工作计划,安排项目经费年初预算。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1.0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3.85万元增加947.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250.8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80万元增加70.88万元,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后,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实行财物省级统管,2017年出国(境)经费预算统一在市检察院申报,比上年预算增加了区院出国(境)经费预算70.88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间司法协作及国际司法交流、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9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1.02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及部门的业务招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249.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882.93万元,比2016年增加88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66.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21.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9.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2.00万元,其他24.30万元。比2016预算数372.83万元减少6.53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继续开展公车改革工作后,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0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99.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1.89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门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0.5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2个的31.1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170.4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9.4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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