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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运输法院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9:09    来源: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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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运输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本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以及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2013年12月21日起,同时受理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四城区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和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市高级法院整体接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有关事宜的函》(京编办行【2011】60号)关于"接收后,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暂维持现状不变"的规定,我院内设机构仍暂时执行北京铁路局《关于公布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北京、天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京铁党【2008】18号),现有内设机构9个,包括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法警大队。

  (三)单位性质

  国家的审判机关。

  (四)人员情况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部门行政编制67人,实际53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3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575.12万元,比2016年2770.17万元增加804.95万元,增长29.06%。其中:财政拨款3490.56万元;比2016年2663.53万元增加827.0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84.56万元,比2016年106.64万元减少22.0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357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97.53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1.47%,比2016年1806.8万元增加390.73万元,增长21.63%,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377.59万元,比2016年963.37万元增加414.2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一是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根据全市法院总体业务工作计划,安排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二是由于2017年度审判任务增加,结合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需求,安排了部分信息化项目资金年初预算。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费、信息化运维费、审判工作经费等。2017年,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只有本级。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99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29万元,减少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19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铁路法院和与审判有关的行业协会等来院交流的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5.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万元,其他9万元。比2016预算数56.1万元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关于下达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公车改革保留车辆编制数量的通知》,核减一辆公务用车。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8.5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36.36%。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5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9.92%。

  (四)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及标准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收入预计22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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