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总工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教育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开展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服务、职工发展等方面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北京市总工会内设24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权益部、基层指导部、社会工作部、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法律部、女职工部、财务部、工会经费代收管理部、经审办等。共包括北京市总工会本级,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劳动午报社、北京工人疗养院、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和北京职工对外交流中心10家预算单位。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和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601人,实际131人,离退休人员1722人,其中:离休53人,退休1669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3868.681501万元,比2016年13658.22万元增加210.46万元,增长1.54%。其中:财政拨款情况11773.507647万元,专户管理事业收入150万元,事业收入919.00万元,其他收入666.3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13868.681501万元,比2016年增长1.54%。其中:基本支出7603.251397万元,项目支出6265.430104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6265.43010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已退休低收入劳模养老金补助、市级劳模专项补助、劳动争议调解案件补贴;首都素质教育工程、成人高等教育与教学管理;物价站执法工作人员经费、房屋租赁费;厂务公开、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安康杯经费等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总工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该单位为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98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0984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用于外单位接待业务交流。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86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91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18万元,其他0.70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总工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3.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总工会部门北京市总工会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0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4个的35.7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807.9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2.7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