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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7:45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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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992年,经《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批复》(京编事字〔1992〕第079号)文件,批准成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2年5月,经《关于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体制的批复》(京编委〔2002〕11号)文件批复,同意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北京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处室14个;分支机构20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

  主要职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八)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一)负责住房资金的建立管理;(二)负责对住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三)负责对住房资金进行其他日常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594人,实际574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5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51937.52万元,比2016年49525.62万元增加2411.90万元,增长4.87%。其中:财政拨款50729.45万元,比2016年49514.79万元增加1214.66万元,增长原因为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1208.07万元,比2016年10.82万元增加1197.25万元,增长原因为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比2016年增长1197.25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5193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44.83万元,项目支出32592.69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9344.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25%,比2016年15738.64万元增加3606.20万元,增长22.91%,增长原因为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32592.69万元,比2016年33786.98万元,减少1194.30万元,下降3.53%,减少原因为公积金贷款贴息经费降低。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公积金贷款资产委托管理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45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26.83万元,与2016年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学习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00万元,与2016年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来京考察调研等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8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8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5.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7.00万元,其他38.62万元。与2016预算数185.62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6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8.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24.92万元。

  (二)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2个的33.3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0926.9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5.18%。(详见附件6)。

  (四)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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