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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档案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7:52    来源:北京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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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档案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档案局(馆)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北京市档案局(馆)本级和三个下属预算单位。北京市档案局(馆)本级是北京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2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保密处)、监督指导一处、监督指导二处、区县业务处、法规处、科研教育处、信息化处、综合研究处、档案征集处、整理编目处、技术保护复制处、保管处、利用处、文献编辑处、史料编研处、展览陈列处、网络管理处、设备处、保卫处、行政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下属三个预算单位,分别是全额预算单位北京市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和北京市档案局老干部活动站、差额预算单位《北京档案》杂志社。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档案工作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区县档案局(馆),市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统筹规划、监督指导本市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和馆舍建设;负责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规划、监督指导本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系统管理、共享共用;接收和征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整理和保管;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组织指导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内外交流活动;负责本市档案人才队伍的宏观管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档案局部门事业编制288人,实际247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8人。

  离退休人员118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11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局将做好七个方面主要工作:

  1.大力推进基础业务工作。依法开展对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尤其是档案数字化副本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着力提高进馆档案质量;进一步加大馆藏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工作力度,提高档案查阅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完成档案基础著录、核对纸质数字化档案工作,开展拟开放档案的审查鉴定工作;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完成纸质、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类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破损档案的修复任务。

  2.深化档案开发利用服务。做好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接待服务;深入挖掘馆藏档案的历史和文化价值,贴近社会热点,举办展览,出版书籍,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较强的文化精品,提升档案工作为社会服务水平。

  3.稳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北京数字档案馆(北京电子文件中心)应用,统筹安排好系统接入、数据导入等各项任务。以数字档案馆为依托,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化、电子档案接收常态化。

  4.大力推进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人才队伍建设课题研究成果,制定档案干部专业人才培养规划,建立有效的人才管理体制,有重点、有计划地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别是在档案管理、档案保管与修复、档案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造就新老衔接、技术专业、人员稳定的人才队伍。同时,结合实际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力拓展档案干部学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档案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档案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5.加大对基层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指导力度。研究和创新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方式,探索和实践重大活动档案接收进馆模式,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

  6.进一步加强档案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档案事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北京市地方档案法规体系,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档案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7.积极做好档案馆新馆后续建设和试运行工作。在完成档案馆新馆基本建设的基础上,抓紧完成相关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保证档案馆新馆整体投入使用,为档案的搬迁和新馆开馆做好准备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4367.91万元,比2016年42868.95万元减少28501.04万元,下降66.48%。其中:财政拨款13416.59万元,比2016年7488.8万元增加5927.79万元,增加的收入预算主要用于档案馆新馆后续建设项目;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856.32万元,比2016年35285.14万元减少34428.82万元,减少的主要是档案馆新馆基本建设结转资金;其他资金95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是《北京档案》杂志征订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35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8.14%,比2016年6607.32万元增加1746.78万元,增长26.44%,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920.61万元,比2016年36166.63万元减少30246.02万元,下降83.63%,变化原因是2017年档案馆新馆基本建设经费支出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档案信息化运维、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保障、档案科研、档案科教、档案志和年鉴编纂、档案目录录入工作、档案数字化副本与目录核对、档案开放鉴定、档案征集、档案史料展览、国家重点档案(民国时期)文件级目录著录、档案干部培训、档案馆新馆配套相关项目等;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档案馆新馆配套相关项目和北京数字档案馆(电子文件中心)建设。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93.21万元,主要是《北京档案》杂志社刊物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档案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档案局本级及3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27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6.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33.74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档案业务交流、参加国际会议、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友城合作交流项目、随团出访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29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参观、工作交流,人次维持上年水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34.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107.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7.8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5万元,其他4万元。比2016预算数37.43万元减少11.03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车辆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档案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4.971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217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2.753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档案局部门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0.319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2个的37.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46.899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5.46%。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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