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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7:24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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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京公政复字[2007]72号),设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为市属行政单位。内设25个正处级机构,3个副处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警务保障处、东城交通支队等;下属1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局机关本级、车辆管理所、东城交通支队、西城交通支队、朝阳交通支队、海淀交通支队、丰台交通支队、石景山交通支队、房山交通支队、通州交通支队、昌平交通支队、开发区交通大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疏导路面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办理各类机动车通行证件; 

  2.负责重大国事外事活动、重要首脑外宾的交通安全保卫; 

  3.负责全市地方(含外事机构、外籍人员)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 

  4.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

  5.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6.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开发应用智能交通科学技术,规划设置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施;

  8.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6089人,实际5649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9642人。

  离退休人员2338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232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局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公安部“四项建设”和市局“两最”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事故少、秩序好、道路畅通、群众满意”奋斗目标,以深化警务改革为驱动,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十三五”规划为蓝图,立足京津冀一体化和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坚持以“全国一流”、“更好榜样”为标准,以“交通决策智能化、管理精细化、信息服务精准化”为向导,以践行“四个第一”理念为统领,找准交通管理工作努力方向,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稳步推进综合治理手段落实,为更好发挥首都功能、更好保障“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大力构建首都特色交通治理体系和交管反恐维稳工作新格局,为建成“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75071.69万元,比2016年294465.75万元增加80605.94万元,增长27.37%。其中:财政拨款329796.87万元比2016年263354.11万元增加66442.7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16年7574.25万元减少7574.25万元;其他资金45274.82万元比2016年23537.4万元增加21737.42万元。其他资金收入为各级政府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区政府拨专项资金支出和警务保障性资金支出,增加原因是部分区县政府加大对交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专项经费投入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260045.8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33%,比2016年211693.48万元增加48352.32万元,增长22.8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15025.89万元,比2016年82772.27万元增加32253.62万元,增长38.97%,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北京市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度将对长安街景观提升,此项目涉及大量交通设施建设,所以导致项目预算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长安街景观提升项目、事故办案费、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经费、光缆专线租金、信息化维护费、依法扣留车辆停车费、城市维护费、交通设施专项、部分地区交通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全市公交专用道电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70.31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766.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本单位无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0.67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9739.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3390.44万元,比2016年增加339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634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1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6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00万元,其他409.2万元。比2016预算数5973万元增加376.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北京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精神,2015年年底对我局部分车辆进行了封存,现公车改革已经完成,重新核定了我局车辆编制。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25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6074.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605.6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中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等1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310.3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9个的3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3201.5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4.1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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