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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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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本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本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本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7、指导、管理本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组织开展本市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10、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负责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12、依法对本市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包含27个单位,体育局(本级)及所属26个事业单位: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体育局新闻中心、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北京棋院、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北京市游泳运动学校、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信息中心、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体育博览杂志社、北京市国际体育交流中心、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北京武术院、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05,476.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632.5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45.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097.7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61,028.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28%;事业收入4,300.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9%;其他收入7,303.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23%。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4,47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05.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51%;项目支出95,0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49%。

  2017年结余分配5,066.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937.43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77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4.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科学技术支出1,885.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929.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其他支出1,266.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54.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81.16万元,下降24.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254.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81.16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在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降低了培训成本。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885.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3.44万元,下降2.76%。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7年度决算1885.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3.44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的科研经费节约53.44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37,929.5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8,533.75万元,增长15.52%。其中:

  "体育"(款)2017年度决算137,739.5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8,343.75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了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建设等项目经费。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了"健康中国"山地户外赛事运营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434.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6.27万元,下降1.1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1,434.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6.27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离休人员较去年同期减少3人,费用相应减少。

  5、"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266.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4万元,下降0.81%。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266.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4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职业年金缴费结余。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21.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21,721.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1,721.6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65.53万元,下降2.54%。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1,721.6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65.53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坚持勤俭节约降低项目成本,及招投标产生的项目结余。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3,594.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4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09.8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11.52万元减少20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412.4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73.04万元减少60.55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出国(境)团组和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赴世界竞技水平领先的国家执行训练、比赛等任务,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60个、19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17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42.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2.46万元减少9.52万元。主要原因:严控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接待费有关制度要求。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运动项目全国联赛参赛队的食宿费。公务接待366批次,公务接待686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54.3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86.03万元减少13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6.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7.7万元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更新公务用车的购置费有所降低,2017年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6.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37.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68.33万元减少130.5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车改政策,部分公务用车封存,发生的公务用车运维费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0.0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6.7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3.9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6.9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4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23.55万元,比上年增加18.64万元,增加原因: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5人,经费相应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81.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4.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6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66.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7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33,861.56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89辆,4,781.7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1,777.1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按照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印发修订后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锻炼标准是以检验公民体育锻炼效果、评价身体素质为目的,以测验达标为手段的评价体系。由有关部门负责,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和有关组织中全面开展;适用于6至69周岁的健康公民,按年龄分为儿童、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五个组别,每个组别分男、女两类人群;测验项目涵盖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五类素质;评级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体育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7.29%,涉及金额42,153.93万元。评价结果: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明确,任务目标细化;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业务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监管措施和手段能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项目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本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支撑和带动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二、北京市和谐杯乒乓球比赛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内容及实施主体

  "北京市第十一届和谐杯乒乓球比赛活动"系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于2017年申请立项并经批准实施的群众体育项目。该比赛自2007年始至2017年已历十一届,除在北京地区开展外,同时还辐射到京津冀地区。比赛的组织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式,按照社区(行政村)、街道(乡镇)、区及各系统、市组委会四个层面分层负责,分层组织实施。比赛周期长,规模大,每届参赛人数均在60万人以上,为不同国籍、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社会背景、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提供了一个共同践行奥林匹克精神和相互交流与融合的平台。

  该项目是由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健身气功办公室、竞赛活动部、培训推广部4个部室,主要职责包括:指导社会体育工作,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健身气功项目注册登记,群众体育竞赛管理与组织,体育表演组织,相关宣传教育,相关体育科研,群众体育项目培训,相关体育咨询,群众体育比赛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培训,相关产业经营。

  2、项目决策

  该项目符合《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体育发展规划》、《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目标要求,是2017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体育局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第170项)。2012年,项目单位向市政府领导提交了《开展"和谐杯"乒乓球比赛的报告》,相关市领导在报告中批示:"和谐杯乒乓球比赛已连续举办了五届,其参赛人员之多,影响力之大,效果之好,堪称我市群众性体育的一大亮点,同意将此项目长期举办下去,并不断完善。"

  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北京市体育局下发《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十一届"和谐杯"乒乓球比赛系列活动的通知》(京体群字〔2017〕23号),成立组委会,组委会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同时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宣传部、安保部。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制定《总决赛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现场指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活动部、保障部、颁奖部、安保部。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北京市发展全民健身运动的总体目标、规划和工作要求,项目单位能够依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具体实施,按照预算及财务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完成比赛组织及相应的宣传报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安全保障管理,实现了参赛区域、人数及覆盖率等目标。在推动市民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全民健身意识以及建立品牌和影响力等方面体现出明显的社会效益。经专家综合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5.8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在绩效目标申报管理方面,相应指标的明确性、合理性及细化程度仍需完善。

  2、在预算管理方面,明细项目预算准确性需要提高。

  (四)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管理。

  2、从细节上加强项目管理。

  3、加大投入、发展群众参与。

  4、加强总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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