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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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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反恐防暴责任,处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4)维护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承担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6)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京的安全警卫工作。

  (7)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指导和监督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负责本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刑事案件的侦查、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收容教养案件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应诉案件。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监区医疗等场所。

  (12)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负责武警部队在本市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3)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14)制定、实施全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队伍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5)负责全局公安经费、装备、基本建设、通用资产、民警健康和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16)承担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公安局部门决算所属单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以外的所有市局直属单位32家,具体有:局机关,市局直属总队、局、处和直属分局,本级事业、公安医院二部、北京警察学院等服务、教学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40033.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0808.1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72.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253.0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76875.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009.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经营收入0.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923.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3%。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077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088.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23%;项目支出218690.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79.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175.23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701.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1366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83%;教育支出11760.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45.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77.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1%;其他支出9957.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613660.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2487.57万元,增长17.75%。其中:

  "公安"(款)2017年度决算613660.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2487.57万元,增长17.75%。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高峰论坛、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经费,居住证制作经费以及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尾款;二是2016年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结转至2017年4月底继续使用。

  2、"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1760.3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55.25万元,下降2.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7年度决算10798.6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90.42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推进北京警察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年中追加警察学院部分项目经费。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961.6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45.67万元,下降43.67%。主要原因:2017年高峰论坛和十九大等重大安保活动较多,部分培训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48645.5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248.19万元,增长12.0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46673.3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525.98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2016年年中因政策性原因到位的补缴2016年职业年金结转至2017年4月底前继续使用。

  "抚恤"(款)2017年度决算1972.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22.21元,增长57.78%。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支出年中追加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2677.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960.5万元,增长9.46%。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7年度决算22677.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960.5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支出,年中追加基本医疗保险。

  5."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9957.4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957.43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9957.4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957.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6年年中因政策性原因到位的补缴2014年10月至2015年年底职业年金结转至2017年4月底前继续使用。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0445.3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9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893.2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064.16万元减少3170.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48.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55万元减少6.45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出访指标,严格经费审核;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刑侦总队赴香港参加打击有组织犯罪会议;网安总队赴韩国参加打击网络犯罪会议;监管总队赴英国参加监所管理培训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1个、5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6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37.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12.85万元减少75.64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中国和东南亚及周边国家警务执法合作会议等事项。公务接待292批次,公务接待223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7707.5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0796.3万元减少3088.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3050.4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071万元减少20.59万元。主要原因:部分车辆价格调整,2017年更新165辆,车均购置费18.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4657.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725.3万元减少3068.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进行机构改革,警力前置,部分车辆划转分局,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553.3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66.7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24.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12.6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207辆(账面公务用车保有量2777辆,其中包括570辆待报废的车辆,因此实际公务用车保有量2207辆;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车均运行维护费2.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6656.6万元,比上年增加753.02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7年高峰论坛和十九大两大安保期间,我局民警全体停休,值班备勤时间增加,日常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水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62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00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94.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21.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85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36768.51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777辆,65,521.17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49台(套),64,511.9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涉密事项说明

  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关款、项级科目支出,已经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预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公安(20402科目):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我局所属29个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等科目核算我局所属行政单位、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信息化建设等科目核算局属相应机构所承担的公安行政执法办案、公安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出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0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78%,涉及金额99582.24万元。204个项目平均得分96.7分。其中,综合得分在90-100分之间评定结论为"优秀"的项目有198个,占比97.06%;综合得分在75-90分之间评定结论为"良好"的项目有6个,占比2.94%。

  二、2017年刑事技术装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担负着全市凶杀、抢劫、绑架、涉爆、涉枪、投放危险物质、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的侦查任务以及抓捕在京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任务。刑事技术部门需要使用各种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通信手段,对现场进行快速、准确的勘查、取证、检验和信息传输。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刑事技术装备项目,预算经费63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2017年度共计支出630.00万元,用以支付刑事技术装备项目合同款,预算执行率100.00%。

  (二)评价结论

  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刑事技术装备项目绩效目标明确,设置合理,并对每个目标进行了细化。项目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相应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所有支出由本级行政进行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项支出的管理核算能够做到准确、及时、具体。项目新购置的装备均已到货并验收合格,实现了公安装备建设跨越式发展和公安战斗力的显著提升,勘查、检验、鉴定水平,办案速度、办案质量得到提高,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得到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1.2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项目预算与合同的匹配度有待增强。

  (四)建议

  建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下一步的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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