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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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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是负责本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质量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承担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本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建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由56个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市质监局机关本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16个区质监局机关、16个区计量检测所、16个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和燕山分局。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3,744.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869.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04.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71.8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6,254.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56%;事业收入4,628.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89%;经营收入25,105.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12%;其他收入2,881.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58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78.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59%;项目支出18,962.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69%;经营支出17,846.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72%。

  2017年结余分配7,376.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781.0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95.1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8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56%;教育支出553.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2%;科学技术支出7,449.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6.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5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935.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9%;其他支出2,343.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65,086.2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34.78万元,下降0.51%。其中: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65,086.2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34.78万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后减少车辆运维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53.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82.83万元,下降13.0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553.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82.83万元,下降13.0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工作要求,开展培训工作使用单位内部场所,因此减少了培训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7,449.4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09.92万元,增长4.34%。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7年度决算7,265.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66.52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增加科研单位新进人员基本经费支出。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17年度决算18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3.4万元,增长30.78%。主要原因是增加电梯运行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尾款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0,326.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5.5万元,下降0.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10,326.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5.5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因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935.9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3.55万元,下降1.3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3,935.9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3.55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因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343.6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343.6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6,131.7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9个行政单位、37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33.3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16.51万元减少483.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59.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20万元减少60.79万元。主要原因是4名随外单位团组出访人员的出国费用主要由组团单位支付;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2017全球城市峰会、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与节能监管技术交流合作、进行标准物质研发能力技术培训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2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9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4.3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7.42万元减少23.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公务接待事项中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对口业务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公务接待137批次,公务接待78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069.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469.09万元减少399.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564.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94.7万元减少3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个单位未进行车辆购置,2017年更新30辆,车均购置费18.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05.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874.39万元减少36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减少,相应减少车辆运维费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2.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0.7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8.2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64.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0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615.18万元,比上年增加609.4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一是调整支出结构,将上年列入项目预算安排的办公设备购置费调整至本年公用经费进行开支;二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后相应增加按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4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8.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6.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26.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7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3.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45,835.10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10辆,8,071.81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1,042.7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1个,占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总数的36.96%;涉及金额9924.5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总金额的74.49%。按照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局对其中48个项目开展了简易程序的绩效评价,对3个重点项目开展了普通程序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在90分以上(优秀)、能够按工作计划正常启动并达成预期指标的项目38个,占项目总数的74.51%;评价结果在75-90分(良好)、基本能够按正常工作计划启动,基本达成预期指标的项目13个,占项目总数的25.49%。上述项目立项基本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基本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项目任务完成质量较高。

  二、2017年自主创新标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自主创新标准补助经费于2006年由市财政局和市质监局联合设立。设立依据为《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第58条"鼓励引导企业创制和采用先进技术标准。重点扶持重要标准研究项目,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及《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6〕2293号),对标准制修订单位的工作结果给予一次性无偿补助。其中:国际标准已经批准发布,补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国家标准已经批准发布,补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30万元;行业标准或本市地方标准已经批准发布,补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20万元;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采纳的,给予不高于15万元的特别补助。2017年自主创新标准补助经费项目预算1200万元,补助69家单位制修订的144项标准,预算执行率100%。

  (二)评价结论

  2017年自主创新标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0.07分,评价级别为"优秀"。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2.88分,项目管理得分26.13分,项目绩效得分51.06分。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与鼓励引导企业创制和采用先进技术标准进行补助的目标基本吻合,目标指向较为明确。项目组织实施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流程体系,项目管理较为合规。较好的发挥了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带动起社会各方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

  (三)存在问题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时效性、可操作性相对滞后;产出数量指标设置留有余地、相对宽泛;项目实施顺序应进行调整,项目评审工作应该先于预算申报启动;服务对象满意度未细化量化。

  (四)建议

  建议该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制订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完善与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强化数据的分析、突出项目执行的效果;加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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