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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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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

  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30个,其中:

  (1)行政单位汇总录入23户,包括:市局机关本级、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燕山分局、大兴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分局、昌平分局、延庆分局、天安门分局、西客站分局、开发区分局、首都机场分局、稽查总队

  (2)事业单位汇总录入7户,包括:工商局干校、北京工商经济信息中心、北京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档案中心、工商局后勤中心、北京广告管理服务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2684.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350.3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29.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05.2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1957.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60%;其他收入10393.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4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107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52.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76%;项目支出27217.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24%。

  2017年结余分配12.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602.05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1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494.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14%;教育支出549.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5.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80.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3%;其他支出4591.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49494.0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1.36万元,增长0.04%。其中:

  "工商行政管理"(款)2017年度决算149494.0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1.36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办公费、差旅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49.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70.76万元,下降40.29%。其中:

  "培训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549.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70.76万元,下降40.2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5.2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79.56万元,减少5.25%。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18867.7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707.09万元,减少9.05%。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去世,以及在职人员变化,导致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抚恤"627.5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27.5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抚恤金无法预测,不能列入年初预算,均在2017年度追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80.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85.04万元,降低8.00%。其中:

  "医疗保障"7880.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85.04万元,降低8.00%,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5、其他支出4591.54万元,和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其他支出"4591.54万元,和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9163.5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3个行政单位、7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079.8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29.66万元减少1649.8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88.6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90.2万元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出国(境)费支出;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法国电商平台跨境商品交易监管及日用品质量检测培训、赴美国"创新驱动发展"专题培训、随北京冬奥组委和区政府执行出境任务、赴香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专题研修班和公司注册论坛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3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9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6.8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0.35万元减少23.4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工商局人员来京调研、考察、交流。公务接待119批次,公务接待117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984.3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609.11万元减少1624.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120.8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139.75万元减少18.91万元。主要原因:购置时价格优惠,比年初预算略有减少。2017年购置(更新)104辆,车均购置费1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86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469.36万元减少1605.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压缩公车运维支出,二是公车改革,车辆封存,运维费用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0.6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0.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9.0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42.8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9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5274.23万元,比上年增加427.18万元,增加原因:水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0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6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13.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7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9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41414.68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005辆,12751.01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675.3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款)支出:指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相关证照表格印刷、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合同欺诈、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专项工作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96%,涉及金额10047.96万元。评价结果总体评价级别为良好及以上,被评价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被评价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内部职责分工明确,能够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按照预期进度执行,实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财务核算总体规范,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通过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成品油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之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市工商局连续多年开展本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2017年批复资金700万元,截至2017年底实际支付699.9857万元,结余资金0.0143万元。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强化首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流通领域车用燃油商品质量状况,营造首都良好的消费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不合格商品对公众产生的影响,引导企业良性发展,首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得到提升。具体目标是:全年预计完成车用燃油商品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总计成品油不少于2000组、车用尿素不少于30组、润滑油不少于30组。抽检、风险监测及数量完成率达到100%,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进行对外发布或进行消费教育提示。

  该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围绕市委市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空气污染防治等中心工作部署检验项目,承检机构严格按照《北京市工商局商品质量监管经费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要求和服务协议承接检测任务。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对检验确定不合格商品在官网发布,并予以没收,对违法企业予以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引导行业自律,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有效提升了我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状况,切实改善了我市的消费环境、积极推进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2017年成品油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76分,其中,项目决策13.53分,项目管理26.43

  分,项目绩效50.8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部分检测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合理,进度指标没有确定年度各个时间阶段所完成的工作进度。

  2、抽检合同签订欠规范,没有合同签订人签字。

  3、项目实施方案细化程度及完整性不够,未充分体现项目组织实施、人员分工、年度各个时间节点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检测的过程控制等。

  4、项目绩效效果资料展现不够全面。

  (四)建议

  1、加强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的合理性,结合项目的检测内容及过程监管,设定项目量化、细化的指标值,充分反映项目的最终建设效果。

  2、规范合同签订,在合同中明确签订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3、进一步完善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组织实施、人员分工、实施进度、检测结果的应用及过程监管的到位。

  4、作为延续项目,建议对项目年度实施效果及往年实施效果进行分析,提炼项目的效果指标,提高项目绩效的连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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