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7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分享:
字号: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机关本级行政1个(内设29个处室),下属22个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研究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审批类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并提供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5.承担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承担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承担指导、规范本市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担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承担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

  10.承担本市房屋管理的责任。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11.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本级行政1个,下属2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档案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总站)、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4,313.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423.7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07.8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82.3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7,018.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308.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96.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7%。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68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39.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20%;项目支出26,069.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71.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237.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96.27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12.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15.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8%;科学技术支出1,961.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2.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3.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6%;节能环保支出158.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6%;城乡社区支出33,795.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10%;住房保障支出1,769.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8%;其他支出985.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下同)2017年度决算215.4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7.00万元,下降23.7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215.4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7.00万元,下降23.7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1,961.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8.77万元,下降15.10%。其中:

  "应用研究"2017年度决算1,961.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8.77万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3,902.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92.29万元,下降9.1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3,902.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92.29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623.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9.30万元,下降4.6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1,623.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9.30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度决算158.1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17年度决算158.1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6."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33,795.9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820.33万元,下降2.37%。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32,449.6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99.26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17年度决算68.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11.41万元,下降62.02%。主要原因:核减北京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费用等3个项目上年度结余资金95.80万元;

  (3)"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17年度决算1,278.1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9.66万元,下降7.90%。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1,769.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19万元,增长0.64%。其中:

  "城乡社区住宅"2017年度决算1,769.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19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追加《中心城区直管公房地区环境改善和风貌保护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8."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985.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985.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915.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下同)2017年度决算10,915.8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18.88万元,下降2.84%。其中: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0,915.8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18.88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3,522.3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6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7.9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73.55万元减少105.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66.4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6.73万元减少10.2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绿色建筑、物业管理交流和建筑业技能人才管理调研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2个、29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2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2.5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89万元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接待工作。公务接待32批次,公务接待44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99.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91.93万元减少92.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33.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5.95万元减少2.70万元。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017年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6.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65.7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55.98万元减少90.2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5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1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8.59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834.43万元,比上年增加35.71万元,增加原因:水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25.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8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6,940.57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02辆,2,054.7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58%,涉及金额18,903.43万元,占部门项目资金总额的78.30%。评价工作按照《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组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范》(京财绩效〔2013〕2334号)规定的程序实施,其中:采取简易程序评价的项目69个,涉及金额17,118.52万元;采取普通程序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1,784.91万元。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项目6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的项目9个。

  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居住类物业项目调查(二期)调查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物业行业监督管理的工作部署,解决物业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物业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根据工作安排,在2015年与2016年居住类物业项目调查的基础上,2017年拟对全市1240个居住类物业项目开展调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对选取项目的基础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该项目通过调查内容设计、调查方案设计、调查对象选取、调查对象培训、数据相关汇总等工作分步完成调查工作。项目的主要内容为:现场调查各层级小区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原始信息、项目现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调查小区物业项目的楼宇本体、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绿化环境、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等设备设施的现状和公共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被调查对象,楼宇本体应明确到单元,设备设施应明确本体相关数据及公维使用情况;调查过程中应明确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的服务区域;在调查的设计过程中,需参考有关小区物业项目相关资料,分类识别,清晰明确。

  (二)评价结论

  经考评,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04分。其中,项目决策评价得分13.68分,项目管理评价得分27.06分,项目绩效评价得分49.3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制度建设不够全面,缺少相应的管理办法,过程管理中主动监管的痕迹资料归集不够充分。

  2.项目绩效成果的展示和应用不够明确。

  (四)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在项目风险控制、风险应对措施、绩效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注重管理痕迹的留存和归档,提升管理的规范性和精细化程度。

  2.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成果的运用,从多个层面反映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重视绩效资料的归集存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