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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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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综合考核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本市机械、冶金、轻纺、建材、烟草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4、承担本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权限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本市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组织较大、重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9、指导、协调本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关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组织拟订本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末,我局决算单位共有三个,包括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集中核算及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集中核算包括: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北京市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以上三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2016年末机构数量一致。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8,658.0072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582.61913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75.38811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7,401.2597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61%;上级补助收入2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事业收入24.8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6.5593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8%。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788.670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7.3135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76%;项目支出17081.3568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2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69.336821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6.509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07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9%;2、教育支出2,287.5638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5914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288.5969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01%;6、其他支出240.9869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54.07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54.070000万元,上升100%。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54.07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54.070000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基本建设项目"北京市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应用支撑平台"。

  2、"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287.5638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7.970000万元,下降1.6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2,287.5638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7.970000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专职安全员培养与管理"等项目在实际招录及集训报名过程中对人员进行了压减。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34.59140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9.200000万元,增长22.8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534.59140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9.200000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2017年新增人员较多。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0.7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70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10.7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7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7年年初预算申报科目使用不规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2,288.59699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67.580421万元,增长5.03%。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7年度决算22,288.59699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67.580421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执行过程中增加了中央的"2017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及按照工作进度安排资金的基本建设类项目。

  6、"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40.98694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同。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40.98694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同。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项基金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686.97117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集中核算,其中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集中核算包括:北京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北京市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以上三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4.81651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6.496800万元减少21.6802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39.198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4.000000万元减少14.802000万元。主要原因:取消自组出国团组,所有出国(境)费用全部为参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专业培训支出。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等方面专业培训事项,共计6人次,培训时间较长,一般在15天以上,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6.533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1612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445000万元减少0.283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外埠省市来京来访的人员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成都、上海等来京调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2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65.45731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2.051800万元减少6.5944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8.79524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9.172658万元减少0.377415万元。主要原因:政府采购价格调整,2017年更新国II标准车辆1辆,车均购置费18.795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46.6620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2.879142万元减少6.217066万元,主要原因:加强管理统筹车辆使用,燃油费和维护费均有下降。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3.43588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000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37486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6.85133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30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20.106254万元,比上年增加1.650000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实际新增人员较2017年预算申报时点差异较大,净增31人,虽然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但较上年决算数略有增加 。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1.349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5000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0.4994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5.67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0.17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5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73,52.256247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2辆,12,63.888261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察监管职责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共评价38个项目,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23%,涉及资金3307.63万元。其中,对3个项目进行了普通程序评价,对35个项目进行了简易程序评价,二者分别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7%、31.53%。经过评价,38个项目的总体评价得分为94.8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其中,普通程序绩效评价最高得分项目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项目"项目,得分91.92分,简易程序绩效评价最高得分项目为"隐患治理-2017年工业企业使用危化品风险评估"项目,自评得分97.92分。

  二、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008年,为更有针对性地宣传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亮点工作,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与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合作,策划刊登"首都安全"专版栏目。该栏目开设以来,在反映北京市安全生产亮点工作、推动首都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良好工作成效。为延续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安全专业宣传水平,专版已成为在全国宣传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平台。2015年下半年,由安监局与北京电视台合作,在《北京您早》《北京新闻》两档节目中策划播出"直击安全现场"警示宣传节目。时任市长王安顺批示:"搞好设计,保证采编质量,让市民参与,有曝光、有回应,有声有像有效果,为运用媒体促进和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探索经验"。栏目开播以来,在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方面成效显著。2015年,市安全监管局与劳动午报社合作,在该报策划刊登"首都安全之星"专栏,旨在强化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面向基层、企业和一线职工宣传安全工作优秀典型。栏目开设以来,在发挥安监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宣扬"北京安监精神"方面取得良好工作成效。2016年,北京市紧密围绕"四化、三体系、双基"总任务,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按照"面向企业、服务监管、对话员工"的主线,联合9个部门制定了《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2017年北京市以"全新的视野、全新的思维、全新的方式",继续围绕"四化、三体系、双基"总任务,以正面典型宣传为主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北京市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作为主管部门,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在往年基础上,借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媒体平台资源,充分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以开办专栏、集中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等形式,丰富媒体报道的形式内容,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

  2.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市安全监管局是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项目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宣教中心是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项目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积极寻找新闻线索、参与选题策划,定期将宣传报道设想提前与各实施单位沟通,配合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相关新闻素材的收集、提供,配合支持相关采访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的新闻宣传工作。宣教中心内设办公室、新闻宣传科、社会宣传科、声像宣传科、新媒体宣传科5个科室共22人编制。宣教中心各科室具体职责为:

  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政策研究;公文处理和行政公文起草;档案管理及会议组织;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人员招聘、绩效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密等工作。

  新闻宣传科主要负责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机制,制定和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置制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新闻宣传专题策划和组织落实;搭建报刊媒体宣传平台并做好宣传策划;重要选题的新闻采编和报道撰写;安全生产新闻数据统计;大型宣教活动的新闻策划和组织落实。

  社会宣传科主要负责本市安全文化建设制度和政策文件的起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安全生产体验式宣教基地建设;组织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组织安全社区创建评审工作;安全生产活动月的统筹和策划组织;安全文化促进会的业务指导工作;大型宣教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落实。

  声像宣传科主要负责研究和开展安全监督队伍形象宣传工作;研究和开展安全生产科普宣传工作;宣教声像资料、宣传品的设计、开发、制作;在广播、电视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并做好宣传策划;安全生产演播室的搭建和运行维护;策划录制专题访谈节目;大型宣教活动的视频策划和组织落实。

  新媒体宣传科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新媒体环境下安全生产宣传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新媒体宣传报道;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并做好宣传策划;指导推动新闻通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统筹网络评论工作,协调处置网上热点问题;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大型宣传活动新媒体的策划和组织落实。

  3.项目主要内容

  2017年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刊登《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刊登《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制作《北京您早》"直击安全现场"专栏。

  《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2017年度主要内容为:计划刊登专版10期;同时,以深度报道、重点报道、独家发布、评论文章等形式,在《中国安全生产报》重要版面对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成功经验、创新举措、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等进行5个整版以上的及时、系统呈现,全年刊发上述内容预计15期。2017年,"首都安全"专版在报道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同时,突出报道北京市安全生产领域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典型,以此带动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2017年度主要内容为:刊登首都安全之星期数不少于40期。2017年,"首都安全之星"专栏围绕北京市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动态、安全监管战线和企业安全管理一线的优秀典型人物、典型集体进行挖掘报道。

  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2017年度主要内容为:在BTV北京卫视、BTV新闻频道《北京您早》栏目中播出1分钟"直击安全现场"警示宣传片,策划播出报道15期。宣传内容围绕四项重点,一是执法检查工作。包括年度重点执法安排、专项执法工作、综合督导督查、以及临时开展的重点执法检查等。二是常规会议活动。包括每季度、半年、全年等形势分析、北京市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全市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数据通报等具有高新闻价值的内容。三是典型案例宣传。围绕北京市乃至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内容、12350举报投诉线索,反映北京市采取的相关措施,向社会宣传和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四是典型工作宣传。结合北京市委宣传部开展的专题新闻采访活动、"砥砺奋进的五年"等专题报道活动,协调北京电视台开展安全生产"走基层""一线行"等活动,挖掘安监系统典型人物和故事。

  (二)项目资金情况

  1.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报的统一安排,宣教中心于2016年10月开展了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项目的申报工作,申请项目资金114.96万元。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函》(京财经一指〔2017〕172号),2017年2月7日批复项目预算114.96万元,预算内容分别为《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60万元、《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30万元、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24.96万元。

  2.实际支出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项目批复资金114.96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4.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资金全部为委托业务费,委托单位分别为中国安全生产报社(60万元)、劳动午报社(30万元)、北京电视台(24.96万元)。委托业务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1)2017年4月30日、2017年11月30日分两笔支付《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宣传费60万元;

  (2)2017年4月30日、2017年11月30日分两笔支付"首都安全之星"宣传专栏宣传费30万元;

  (3)2017年5月31日支付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宣传费"24.96万元。

  (三)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进行精心策划;通过集中采访、长期宣传、深入解读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新闻报道力度;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及网络媒体中的刊播频率,有效增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水平,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北京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1)项目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每1-2月出刊一期《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计划全年刊登15期;平均每周刊发一期《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计划全年刊登不少于40期;计划全年共制作15期北京电视台《北京您早》"直击安全现场"专栏。

  产出质量指标:《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围绕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经验做法进行策划报道,对各项政策措施阶段性成果和先进典型人物、集体进行深入宣传。《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着重对安监系统先进代表和企业一线典型人物策划新闻特写,讲述安全故事,传播安监精神。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围绕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组织北京电视台采访播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解读重点工作、跟随执法检查、警示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同时,选取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宣传,展现安监工作成就。

  产出进度指标:2017上半年签订委托合同;每季度平均完成项目总量的20%,至年底完成全年项目任务总量。

  产出成本指标: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经费控制在60万元以内。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控制在30万元以内;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控制在24.96万元以内。

  (2)项目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组织重点新闻媒体,通过集中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等形式,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在电视中的播出时间和频率,增加平面新闻发稿量,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形成较强的社会舆论声势,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北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工作环境的重视程度,逐步改善、提高工作条件和水平,保障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评价工作简述

  依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预〔2012〕272号)(以下简称"272号文件")、《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京财绩效〔2013〕2772号,以下简称"2772号文件")、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17〕259号,以下简称"259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是对2017年预算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综合评价,为深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实现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取绩效非现场审核与现场评价的方式,对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整体上,本次绩效评价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及项目绩效三方面出具具体评价意见,发现项目决策、管理和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反应项目绩效实现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促进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化、资源配置的合理化,从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市财政局"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式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本着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专家审议法、公众评判法等分析方法,对项目决策、管理、绩效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272号文件、2772号文件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在与专家组、项目单位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评价工作组细化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30分,项目绩效55分。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分为4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秀;

  综合得分在75-90分(含75分)为良好;

  综合得分在60-75分(含60分)为一般;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较差。

  (四)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

  2018年3月中旬-4月下旬为准备阶段,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市安全监管局成立由财务处牵头、安科院协作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组")。

  (2)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编制绩效报告模板及资料准备清单;与项目单位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建立沟通,明确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发放绩效报告模板及资料准备清单;辅导培训,初步辅导项目单位撰写绩效报告初稿、准备资料、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等。

  2.实施阶段

  2018年4月底-5月中下旬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收集项目资料并对项目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评价工作组进一步与项目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沟通,收集项目决策、管理及绩效资料;深入辅导项目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撰写绩效报告并形成绩效报告终稿。

  (2)遴选专家并组建专家组。完成专家遴选、专家工作手册制定、专家培训等相关工作,组建绩效评价专家组,包括2名绩效管理专家、2名业务管理专家、1名财政财务专家。

  (3)现场调研。结合项目特点,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财务调研。

  (4)召开正式评价会。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评价工作组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绩效评价会议。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质询、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分析阶段

  2018年5月中下旬-5月底,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工作组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资料以及专家组意见,对项目决策、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内容撰写并修改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1.绩效目标明确性、合理性分析

  项目年度工作内容是刊登《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编制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项目绩效目标围绕三项内容进行设定,最终聚焦到新闻宣传的产出及效果。绩效目标设定较为明确,与年度工作内容相符。项目为延续性项目,2017年以开办专栏、集中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等形式,丰富媒体报道的形式内容,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项目实施的产出目标和效益目标体现了市安全监管局、宣教中心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方面的贡献,符合财政资金应发挥的效益,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

  2.目标细化、量化程度分析

  项目围绕年度三项工作计划,依据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并细化为涵盖项目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细化程度较好。个别指标设置不够科学,需进一步量化。如质量指标,围绕《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三项内容分别设定了质量要求,但对指标值不够凝练,定性指标值和定量指标值不够清晰和聚焦,指标的可衡量性一般。

  (二)项目绩效控制评价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三项专栏正常运转。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设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尚未制定具体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年度目标的衔接和异同不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长期计划性不够显著。

  项目整体决策及申报程序为:市安全监管局根据财政预算申报要求在上一年度整体立项。项目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相关规定及市安全监管局预算管理制度,于2016年度编制项目预算、编写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申报文本,经过"二上二下"的编报程序确定项目预算资金,提交安监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经过资金评审最终确定项目预算资金114.96万元。项目申请立项后,经宣教中心第3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201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0次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开展具体实施工作。整体上,项目申报程序、决策程序较为规范。

  2.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包括《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项目立项管理暂行办法》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对部门预算编制、项目立项管理、预算调整等各个环节程序和责任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宣教中心依据市安全监管局制定的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并进行了预算申请及审批、预算资金评审、经费支出,预算执行依据较为充分。

  《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的承担单位为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的承担单位为劳动午报社、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的承担单位为北京电视台。三项内容均为延续性项目,延续使用三个单位,合同预算资金规模延续,合同预算与年度预算编制一致,预算控制情况较好。  

  (2)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项目资金114.96万元,于2017年2月7日全额拨付到位,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项目资金全部为委托业务费,截至2017年12月底,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14.96万元,无结余。委托业务资金支付方面,于2017年4月30日分别支付《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宣传费和"首都安全之星"宣传专栏宣传费50%的首款;于2017年11月30日分别支付《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宣传费和"首都安全之星"宣传专栏宣传费50%的尾款;于2017年5月31日支付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宣传费。三项委托业务资金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付款进度支出,资金落实情况较好。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详见表2。


    (3)财务管理情况分析

  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宣教中心制定了《北京市安全生宣教中心财务管理制度(2017版)》,对项目资金使用总体要求、项目管理、项目资金使用、会议费及培训费管理、差旅费管理、劳务费管理及报销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宣教中心按照市安全监管局财务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北京市安全生宣教中心财务管理制度(2017版)》进行财务管理,资金支出上实行审批、分批结算的方式。根据现场财务调研情况,宣教中心资金支出、结算审批流程要求较完善,对外支出资金要求严格,并设立独立科目进行核算,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性,制度执行较为有效。但项目部分支出凭证摘录内容不够完善,党组会会议期次、会议纪要和决议等内容填报不够完备。

  3.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的主管部门是市安全监管局,负责项目的整体统筹。具体执行单位是宣教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宣教中心下设5个科室,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其中,新闻宣传科负责《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和《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组织实施工作;声像宣传科负责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组织实施工作。项目由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午报和北京电视台3个委托单位具体承担,3家单位沿用多年,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整体上,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内部、外部实施保障条件较好。

  (2)项目制度建设情况分析

  为规范项目管理,为规范项目管理,市安全监管局根据部门管理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对部门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并修订,并于2017年9月15日第15次局务会会议研究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标管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项目管控及评估验收管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修订)》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竞争比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8项管理制度。对项目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验收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整体上,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宣教中心会同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劳动午报社、北京电视台三家委托单位分别制定了《2017年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宣传报道方案》《2017年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宣传报道方案》《2017年北京电视台新闻宣传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较为明确,能够有效指导项目的实施。

  (3)项目过程控制情况分析

  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选题方面,《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栏选题上,2017年年初,宣教中心对专版的内容进行谋划,明确了近20项选题;在选题落实过程中,与相关处室及时对接,注重宣传市级层面工作的同时,兼顾区、街乡层级的工作。《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选题上,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精准定位,典型选题向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倾斜,围绕处室业务工作,在各区、各行业部门、各街道乡镇中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全年宣传典型人物中90%来自基层和一线。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选题上,年初宣教中心通过派专人上门咨询各处室宣传报道需求的方式,梳理总结100项新闻选题。

  委托单位遴选方面,《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预算经费60万元、《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预算经费30万元、2017年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预算经费24.96万元,分别委托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劳动午报社、北京电视台承担相关宣传工作。三家单位为宣教中心长期合作单位,经宣教中心第3次主任办公会议决议采用单一渠道方式确定。

  合同管理方面,宣教中心依据市安全监管局《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合同签订及管理。其中,《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合同约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规定,若完成版数不足,应每期减付4.3万元。"《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合同约定"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合同约定"双方均需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相关合同由市安全监管局财务处统一归档管理。

  进度控制方面,《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全面实行执行编辑制度,每期"首都安全"专版指定一名执行编辑,负责总体策划和统筹,督促项目组成员按时配合完成相关稿件。《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方面,市安全监管局加强与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乡镇街道、企业层面的沟通联系,确保典型人物到位,保障采访对接顺利;并借助其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保障宣传渠道畅通。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实行业务处室常态沟通机制,定期对接各处室重点工作;选派干部到北京电视台学习交流;同时,优化安全生产视频素材库建设,重点强化对安监典型人物、典型案例的素材拍摄和留存。

  验收管理方面,宣教中心依据市安全监管局《大额项目验收评估暂行办法》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主要通过评估验收方式进行集中汇审。具体执行上,宣教中心在三项内容合同规定完成日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市安监财务处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评审所需的材料;市安全监管局财务处在接到评估验收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评审;项目管理委员会评审后形成验收意见并出具验收书。

  整体上,项目制度履行较为有效,过程控制情况较好。但项目过程管理材料不够完备,项目档案备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三)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及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度项目实际支出114.96万元,分别为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24.96万元、《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60万元、《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30万元。项目整体支出及分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容,项目预算控制情况较好。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年初计划和绩效目标完成了各项内容,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围绕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经验做法进行策划报道,对各项政策措施阶段性成果和先进典型人物、集体进行深入宣传,2017年度计划每1-2月出刊一期,全年出刊10期,实际出版16期。

  二是《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为安监系统先进代表和企业一线典型人物策划新闻特写,讲述安全故事,传播安监精神,2017年计划平均每周刊发一期,全年刊发40期,实际制作刊发40期。

  三是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通过突出报道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建立北京市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曝光机制,2017年度计划全年制作15期,实际制作15期。

  (2)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工作计划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效性较好。三项工作具体实施进度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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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完成质量情况

  根据宣教中心《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三项内容《经费执行项目验收书》,项目成果履行合同内容,成果符合预定要求,验收合格。

  《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挖掘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亮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集体,及时反映了市级层面开展的重点工作,深入挖掘了各区安全监管局、各街道(乡镇)安监科、企业基层一线的人物和事迹。《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通过记者对典型人物进行深入采访,报道内容较有价值、具有可读性。在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策划实施过程中,注重安全生产警示曝光、挖掘安全领域的典型人物、一线故事;同时兼顾重点工作进展和安全科普内容。从提交项目成果分析,项目宣传内容符合安全生产宣传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具有较好的警示、教育、宣传作用。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通过全年度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扩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及网络媒体中的刊播频率,有效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了"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为首都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及时宣传了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讲述安全监管一线故事和典型经验;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最新动态和重要工作成果。通过持续的舆论引导,广泛增加了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度和了解度,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为全社会营造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提供了契机。

  通过项目的实施挖掘了北京市优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经验,也对违法违规企业及时进行警示曝光,借用多媒体渠道,宣传了一批企业、震慑了一批企业,有效提高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提供了途径。

  项目能够持续深入地对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针对性宣传,在全社会发挥了持续的舆论引领作用。但项目可持续影响效益在当期尚不能充分体现,还需根据后续的跟踪进一步检验。

  (2)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2017年,宣教中心借助《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劳动午报》"首都安全之星"专栏、北京电视台"直击安全现场"专栏,在北京市市级层面宣扬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在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安监科、各企业层面实现了"典型经验及时呈现、曝光警示及时公布"之效,使得被报道对象满意,增加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好感度增加。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多次对三项工作的运维情况表示认可。其中,北京电视台记者田智钢、成贵男采写的《直击安全现场:夏季易发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新闻作品评选中获得三等奖。总体来看,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但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较难量化考核,相关群体满意度材料尚不够充分,具体满意度情况还需进一步收集。

  四、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1.92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具体评分情况见图7、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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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12分。

  项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较为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项目单位职能相符,绩效目标较为合理。绩效指标设置较为全面,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准确,可衡量性一般,需进一步量化。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决策程序规范,但尚未制定具体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年度目标的衔接和异同不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长期计划性不够显著。

  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7.9分。

  项目预算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预算执行较为有效,整体预算及分项预算控制情况较好。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行专账管理,资金审批与拨付流程较为规范,财务制度执行较为有效,个别凭证规范性有待提升。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实施方案指导作用较好,项目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较为有效,但项目过程资料留存不够完备,档案归档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49.90分。

  项目整体支出和各分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成本控制情况较好。项目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完成各项工作,项目完成率、完成质量和完成的时效性较好。项目社会效益较为显著,但项目可持续影响效益在当期尚不能充分体现,还需根据后续的跟踪进一步检验。相关部门及群众满意度较好,但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较难量化考核,相关群体满意度材料尚不够充分,具体满意度情况还需进一步提供和收集。

  五、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宣传素材及视频案例库,考虑制定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

  项目延续实施多年,尚未有效结合以前年度实施情况、现阶段实际需求、"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及要求制定具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的前瞻性和计划性较难从当前设定的目标充分反映。

  建议单位全面总结和梳理项目自初始立项至今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优化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素材及视频案例库,分方向、分类别制定目录索引,形成成果集,方便检索、查阅和调取相关宣传成果,为后续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建议单位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宣传要求及以前年度宣传素材和案例库制定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产出目标和效益目标,为以后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提供指导,为项目立项提供更为有力和科学的决策支撑。

  (二)规范绩效材料整理、满意度调查及分析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根据现场调研及绩效评价情况,项目单位过程管理资料不够完备,绩效材料痕迹化管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建议单位进一步明确过程材料留痕及归档管理要求,重视收集并整理项目决策资料、过程管理资料、产出成果资料及产出效益资料,建立绩效痕迹化管理清单、绩效成绩清单,提升全过程绩效管理有效性。

  二是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较难量化考核,相关群体满意度材料尚不够充分。建议单位研究并建立科学、多元的满意度调查机制,通过网络问卷、现场访谈、走访等方式对相关受众群体开展满意度调查,并注重满意度的调查和收集并进行满意度统计分析,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及服务质量和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

  (三)拓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内容和层次,提升宣传广度和深度

  目前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内容上仍不够广泛,如"首都安全之星"宣传和评比更多集中在人物专版,有关安全生产优秀团体、优秀企业宣传和评比方面尚体现不足。安全生产层次方面,宣传管理层次多集中在北京市市级层面,管理层次范围相对扁平,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宣传工作未与市级层面工作有机衔接。

  建议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内容和层次,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综合考虑北京市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安全生产优秀团体、优秀企业的宣传和评比力度。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基层管理单位,对于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更为了解,建议延伸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层次、向下投放管理权限,拓展基层宣传途径,充分发挥区县和街道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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