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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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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办)是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市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市编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市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市委机构序列。主要职责为:

  1.负责研究起草本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一管理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研究拟订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负责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审核报批市及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核定局级机关的内设机构。

  5.统一管理本市行政编制总额;核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区县的行政编制。

  6.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局、处级领导职数的配置标准;审核报批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局级领导职数;核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数。

  7.负责研究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定编标准;审核报批相当正副局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相当正副处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8.负责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统一管理本市市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审核报批市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10.负责监督检查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

  11.负责机构编制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编办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北京市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共3家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61.3730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2.7760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8.59691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013.4257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4%;其他收入39.3503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8%。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67.342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7.6849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43%;项目支出809.6573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57%。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94.030698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6.1649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4.2466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55%;教育支出12.7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3047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7%;其他支出68.7135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584.2466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7.231528万元,增长2.26%。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7年度决算2584.2466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7.231528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2.7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072500万元。其中:

  "培训支出"2017年度决算12.7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072500万元。2017年度培训支出主要用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272.304703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度决算156.647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度决算115.657703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18.200000万元,与。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118.200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5."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68.713506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68.71350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为补缴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准备期职业年金缴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51.50457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9.38466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8.877984万元减少19.4933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6.33200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7.540000万元减少1.207996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欧洲有关国家,学习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执法机构职责、城市管理治理体制机制等先进经验方面。通过出访调研学习,获得了大量与国外城市管理相关的第一手信息,对于北京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城市管理参与主体多元化和城市管理手段现代化,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制,构建起权责清晰、协作高效、运转顺畅的城市治理格局,进而提升北京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等方面;赴德国参加"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赴加拿大参加"公共治理与领导力提升"专题培训班。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08300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2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未开支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73.05265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91.137984万元减少18.085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58.54899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3.074031万元减少4.525040万元。主要原因:政府采购价格调整,经费支出结余。2017年更新3辆,车均购置费19.516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4.50366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8.063953万元减少13.560285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426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9371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75301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770879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1151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85.301916万元,比上年减少50.898411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市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794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6453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1488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7718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6494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406.27万元,其中:汽车9辆,178.21429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培训费:是指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市编办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257.55万元。评价结果:"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经费"得分92.9分,绩效等级评定为"优秀";"课题调研经费"得分89.1分,绩效等级评定为"良好";"信息化运行维护费"得分91.7分,绩效等级评定为"优秀"。

  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立项背景。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根据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我办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方面,加强改革前瞻性研究,做好顶层设计,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2.实施主体。该项目由我单位审改处、审改协调处、事改登记处、综合处共同负责完成。同时,采取聘请社会专业组织合作的方式,成立课题调研工作组,重点研究清理规范政府部门权力、简化整合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放管服"改革绩效评价等事项研究,推进完成该项目。

  3.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年初预算108.1万元,调整后项目资金102.1万元。其中:课题研究54.5万元,调研经费14万元,培训费5万元,资料费14.1万元,机构编制档案整理费15万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费4万元。主要内容:深入调研本市关于从事经营类事业单位前期调研情况,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强化"效率、效能、效果和创新创优"原则,对本市"放管服"改革进行全面评估,设计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机制、评估方法,推动"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按照《2017年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围绕如何开展"权力瘦身"工作,对清理规范市区现有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进行研究分析,从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的角度出发,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梳理出市、区政府部门统一版的权力清单。

  4.绩效目标。按照中央转变职能改革方向和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机构设置,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不断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5.绩效指标。

  (1)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分别再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前置条件、申报要件。

  (2)改善和加强城市管理,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形成2个重点课题研究工作。

  (3)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出台本市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5)制定市行政副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试点意见并组织实施。

  (6)制定服务中关村创业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试点意见并组织实施。

  (7)公布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8)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化有关文件并组织落实。

  (二)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情况的分析,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参照《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值进行打分,根据分值确定绩效等级。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评小组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项目汇总综合得分92.9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4.5分,项目管理得分28.1分,项目绩效得分50.3分,绩效等级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一是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资料基础不够,满意度的调查工作不够充实的。二是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硬性约束不足。

  (四)建议

  一是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资料基础,切实进行满意度调查工作。二是准确编制项目预算,确定申报预算的测算依据,进一步清晰预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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