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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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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委本级和5个委属单位,委属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行政单位)、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事业单位)、北京会议中心(事业单位)、北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戴河干部休养所(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3,188.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613.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5.5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9,395.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4.4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26.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9%;经营收入23,688.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4.3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403.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3%。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1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3.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42%;项目支出11,035.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23,747.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0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33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79.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7.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47%;公共安全支出97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4%;教育支出66.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3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4.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4%;城乡社区支出5,618.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76%;其他支出217.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9,527.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72.38万元,增长12.68%。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7年度决算9,527.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72.38万元,增长12.68%。主要用于天安门地区安检护栏项目、服务保障中央工作费用、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景观提升等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970.9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70.92万元。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970.9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70.92万元。主要用于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建设。

  3、"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66.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81万元,下降1.2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66.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81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严格审批和控制培训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度决算1,374.3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5.91万元,下降4.58%。其中:

  "文化"2017年度决算900.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8.47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观礼台陈列室展览运行管理、天安门藏画征集与管理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文物"2017年度决算474.1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7.44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城楼开放管理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717.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4.34万元,下降1.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705.1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6.46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抚恤"2017年度决算12.1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12万元。主要原因:发放死亡抚恤。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38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4.71万元,下降10.39%。其中:

  "医疗保障"2017年度决算38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4.71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5,61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7.28万元,增长0.8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4,843.0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95.75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7年度决算775.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43.03万元,增长22.60%。主要用于广场东西侧路、国旗护卫队临时厕所服务项目。

  8、"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217.82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217.82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351.8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8.66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6.17万元减少27.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22.3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2.3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日本、新加坡学习考察城市建设、文物保护、会场管理、旅游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赴台湾交流学习旅游服务、文物保护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洽谈文创商品合作开发项目。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8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10万元减少13.10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我委对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进行了严格的审批和控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46.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0.77万元减少14.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23.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4.81万元减少1.09 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23.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2.6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5.96万元减少13.3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使用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7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9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92.91万元,比上年减少10.08万元,减少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我委对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行了严格的审批和控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0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8.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6.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45.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66.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9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26,419.40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9辆,1,691.7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577.1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48%,共涉及金额4668.53万元。为确保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及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订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借助专业第三方机构的力量,确保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程序较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相关绩效指标较为清晰;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均能按时完成,取得了一定绩效,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更好地发挥政府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工作系统性综合管控能力、全面提高环境设施建管水平、全面提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较显著。

  二、2017年天安门地区清扫清运作业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保证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需在日常、重点时期、大型活动期间对天安门地区进行清扫清运作业工作,确保天安门地区的环境卫生整洁,维护天安门地区的良好形象。该项目主要是对天安门地区284923平方米面积的区域进行清扫,全天24小时作业。作业内容包括日常性作业、专项作业和应急作业。2017年预算总额为966.09万元,包括日常机械作业运行费、日常人工作业运行费、地面专业清洗费、应急作业运行费等。绩效目标是: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为指导,立足天安门地区的功能定位,借助"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契机,实现"建设环境卫生首善地区"的总目标;确保日常、重点时期、大型活动期间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确保冬季降雪时车辆、游人通行秩序正常;确保突发事件时环卫保障迅速有效。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5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7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较规范;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及指标,目标较为明确、具体,指标设定较为细化、量化,与项目现实需求一致,目标设置较合理。

  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7.8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备、健全,对委托单位遴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资金使用程序较为规范;项目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分工,组织机构较健全;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及时对各项实施内容进行监管,管理较为规范。

  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53.5分。项目各项任务均按计划予以完成,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保障了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升了区域环境形象,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三)问题及建议

  加强绩效数据收集整理,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成效。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数据收集整理,并在绩效报告中充分体现实施成效,并予以分析,如游客、周边群众对项目反馈意见及满意度的相关数据,项目实施所获得的荣誉、表彰,历年来项目实施成效的变化情况、媒体报道等,更为详实展示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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