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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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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以下简称筹备办),为负责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筹备工作的市政府临时行政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入驻项目、运行机制、建设规模、选址及建设计划等,提出市政务中心建设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梳理本市审批、服务等事项,提出精简、下放、整合意见,确定入驻市政务中心具体项目、部门范围、人员规模;制定市政务中心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3、负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工程建设立项、用地、施工等手续;组织工程建设涉及的招投标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按规定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市政务中心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窗口设置、办公设备配备、物业管理筹备等运行前的各项保障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驻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及行政效能监察办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1、机构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18号)和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关于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委[2011]24号),设立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临时行政机构。内设四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方案处、工程处和保障处。

  2、人员情况。

  筹备办机动行政编制25名,主要从相关单位抽调,抽调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等个人待遇经费仍在原单位预算中安排。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047.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66万,年初结转和结余1862.6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3.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6%;其他收入1.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4%。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15.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15.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1.91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5.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5.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815.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206.08万元,下降10.19%。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69.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83.31万元,增长(下降)7.61%。主要原因:导向标识项目验收时间推迟,2017年未支付。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1646.0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2.13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审批业务平台项目已竣工,进入结算阶段,结算后再行支付。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15.4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全部为办公费。(2)基本建设支出1646.04万元,全部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费用。(3)其他资本性支出169.36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19.65万元,有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设备17.78万元,占2.87%;办公家具601.87万元,占97.13%。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为临时机构,未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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