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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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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一个单位的决算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4204.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809.2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95.6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6689.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119.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61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8.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16%;项目支出24466.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89.22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2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36851.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04%;"教育支出"33.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7.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2.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2%;"其他支出"401.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6851.0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815.79万元,增长31.45%。其中:

  "法院"(款)2017年度决算36851.0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815.79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司法改革的有关精神,年中追加预算资金用于第二审判区租赁、全市法院审判夏装改款换装及审判执行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3.3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33.3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567.3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72.74万元,减少12.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2367.3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72.74万元,减少16.65%。主要原因:本年度实际招录及遴选人数比年初预计人数减少,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抚恤"(款)2017年度决算2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度内病故人员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072.7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01.27万元,减少15.8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1072.7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01.27万元,减少15.80%。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和离休病故人员增加,按照相关政策,对应经费支出减少。

  5、"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401.97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401.97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148.9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08.81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77.06万元减少68.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377.8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00.16万元减少22.29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调整出访任务,有1团未成行。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间司法交流,出国(境)业务考察、培训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1个、6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5.8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9.5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3.70万元减少24.1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减少招待费开支。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司法交流活动,用于大要案件审理期间相关人员来访的接待等。公务接待128批次,公务接待118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21.4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43.2万元减少2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79.8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79.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有囚车已达8年,由于囚车主要用于提押审判,车辆使用率较高,导致车况较差,经常需要维修保养,严重影响审判提押安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安排更新购置囚车5辆,车均购置费26.45万元。二是2016年度根据(京环发[2016]29号)有关要求,更新购置本单位国Ι国Ⅱ车辆。由于标准调整,本年度及时安排对应更新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41.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43.2万元减少201.62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时消化结存,本年度运维费用降低。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5.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6.9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4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04辆,当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车均支出1.3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344.43万元,比上年减少69.38万元,减少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压缩了公用经费列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46.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68.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7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29253.40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10辆,计3031.2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计688万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汽车保有量为104辆,与资产账中的110辆相差6辆,原因是我院落实北京市公务用车改革政策,6辆车全部提存,不再使用,资产报废手续正在办理中。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03%,涉及金额5809.94万元。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优良,各个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均为"良好"。项目总体目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社会及行业的现实需求。项目总体的绩效目标明确,指标细化程度、量化程度比较全面;各个项目单位预算管理比较规范,项目实施合理高效,项目总体资金到位足额及时,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管理机构设置完备,分工明确。项目总体的成本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项目产出、效果均达到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顺利完成了提高市高院司法业务办公效率的目标。

  但是,在本次绩效考评中发现个别项目申报内容与执行内容匹配度低;个别项目缺乏项目预算执行计划,项目执行金额略有结余;合同签订不严谨,项目实施后补签合同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个别项目申报资料,加强中长期规划;不断完善项目预算执行计划、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逐年实现项目可持续化发展夯实基础。

  二、网络运维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网络运维费项目主要包括信息网络系统设备的运维、有关网络信息系统业务应用运维、网络信息系统本身及周边优化安全维护。其目的是保障审判法庭的正常高效有序运行,实现所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各终端设备运行无故障,保证信息化系统数据和设备的安全,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保证法院网络办公业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二)评价结论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内容采取招投标方式,经过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确定服务单位后,由中标的服务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网络运维服务,在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完成2017年度不间断网络运维工作。该项目预算资金1950.5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950.47万元,结余资金0.10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9.99%。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项目绩效控制评价分析、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该项目目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项目绩效目标明确;项目单位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较为良好;项目实施后,基本保障了市高院信息系统稳定持续运行,为信息化业务应用提供有力支撑,保证信息化系统数据和设备的安全,全面提高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有效推动法治信息化建设。

  该项目绩效综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申报内容有待完善,未形成长远规划。

  2.项目执行金额与项目批复金额有差异,期末项目略有结余。

  3.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存在一定风险。

  (四)建议

  1.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资料,加强项目申报内容和项目具体内容匹配度,完善中长期规划。

  2.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抓好项目预算执行,加强批复预算金额的执行力度,减少预算与执行情况的差异率。

  3.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减少项目风险,以达到风险管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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