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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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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4.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1个行政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745.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45.1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202.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42.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4%。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5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0.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39%;项目支出1186.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3.3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4.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4153.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85%;教育支出2.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4153.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77.52万元,下降20.6%。其中:

  "检察"(款)2017年度决算4153.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77.52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受全市司法体制及监察体制改革影响,我院检察支出相应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6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85万元,下降71.9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2.6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85万元,下降71.95%。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培训工作情况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23.2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3.51万元,下降24.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322.4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3.51万元,下降24.26%。主要原因是根据离退休人员及养老保险等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抚恤"(款)2017年度决算0.8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95.3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67万元,下降6.0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195.3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67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医疗保险需求安排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42.2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6.4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0.68万元减少2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万元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活动方面。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56.4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75.68万元减少1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93.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96.48万元减少3.31万元。主要原因:执行预算时,政府采购中心无我院预算申报的奥德赛车型,调整为别克GL8车型,导致购车金额减少了3.31万元,2017年更新6辆,车均购置费15.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63.3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9.2万元减少15.8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3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4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43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89.78万元,比上年增加60.23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后,机关运行经费按市级标准保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927.03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4辆,374.8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52.79万元。评价结果为基本满意。

  二、信息化运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项目运维范围主要包括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现已投入使用的所有信息化网络、机房环境、IT后台设施和业务应用系统等内容。

  (二)评价结论

  此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使日常支出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网络平台,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保证我院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促进检察各项工作的高效发展。

  (三)存在问题

  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各类信息化应用和服务越来越丰富,新的信息技术不断投入使用等现状,对信息化运维的灵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运维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出新的挑战。后续我院将借助ITIL、ITSS、ISO20000等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实践继续提升运维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四)建议

  近几年北京的运维人工成本越来越高,而市财政没有一套科学的运维预算测算和管理工作机制,因此运维费用并未增加。而运维费用是运维管理体系持续运行的资金保障,目前我们面临运维费用预算方面的难题,建议建立一套科学的运维预算测算和管理工作机制,解决运维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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