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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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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和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指导下的北京市台湾同胞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是发扬台湾同胞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广泛联络和团结大陆、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为增进乡亲情谊和谋求同胞福祉,为促进首都发展,为振兴中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
  北京市台联以广大台湾同胞为服务对象,工作任务是“服务台胞、服务发展、服务大局”,主要职能包括:(1)帮助在京台湾乡亲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鼓励乡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北京市的建设和祖国的统一大业多做贡献;了解和反映本市台胞有关工作、学习、生活和返乡探亲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政策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2)团结和联络岛内、海外的台湾同胞,向他们介绍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祖国大陆的情况,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愿望和建议,促进京台两地的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协助台商来北京投资、开店、设厂,以促进首都经济繁荣。(3)对前来北京探亲、访友、旅游、求学、就医、定居、寻人的台湾同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下属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在市台联领导下,管理、使用北京台湾会馆,为中央和北京市的涉台单位服务,为两岸文教、经贸等各方面交流提供服务,组织接待两岸交流访问团体和个人,开展在京台胞、岛内和海外台胞、各省市台胞之间的联谊活动,举办两岸交流论坛、展览展示活动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包括: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本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和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738.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1.1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4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691.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74%;项目支出998.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9.7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9.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75%;教育支出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4%;其他支出25.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2249.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2.87万元下降5.18%。其中:
  “行政运行”2017年度决算575.0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2017年度决算676.3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4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2017年度决算998.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0.91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根据财政部通知进行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
  2、“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5.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5.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160.71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160.71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出”2017年度决算38.12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38.12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5、“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25.1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25.1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80.7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8.5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减少7.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29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29万元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台交流参访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3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9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2.4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2.44万元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岛内客人。公务接待16批次,公务接待45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7.0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4.69万元减少7.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7.9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17.98万元持平。2017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9.0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6.7万元减少7.6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5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3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0.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29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相应机关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22.60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辆,135.7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1%,涉及金额158万元。评价结果北京市台联通过对台胞真诚的服务,赢得了台胞信任。打造了交流活动精品,争取到各方支持。强化了机关人员使命意识,发挥了集体力量。树立了勇于创新工作作风,推动了工作发展。制度建设完善,执行严格,决策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范,出色地完成了2017年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绩。
  二、国庆观礼活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依托市委统战部国庆活动重要平台,充分向台湾同胞宣传大陆和北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成就,积极增进台湾青年群体对大陆地区经济与文化的客观了解与认识,协助提升京台两地合作与企业竞争力,吸引更多台湾青年企业家来京投资创业,不断凝聚共识,根据市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北京市台联在京开展了为期六天的国庆观礼活动。
  (二)评价结论
  本次活动绩效目标全部按照计划完成。活动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要求、相关制度以及北京市台联内部的资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使用方向符合相关批复要求。预算细化程度符合管理和实际工作开展的需求,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活动决策依据充分且符合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和程序流程。活动整体目标清晰,预算目标明确,符合北京市台联的职能,发挥了北京市台联的相应作用,活动以经贸交流为主体,充分发挥岛内有关协会资源优势,邀请岛内青年企业家和代表人士来京参访,重点做好北京市经济转型和整体规划的宣传工作,同时积极搭建企业间合作平台,不断增进两岸青年交流与行业互动,凝聚共识。同时对于促进京台两地相互了解、增进互信、提升民族凝聚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北京市台联将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渠道、多方努力,不断解决问题,更好发挥北京市台联的作用。
  (四)建议
  为更好地发挥台联在促进京台两地交流、构建两地互信、增进两地相互了解等领域的窗口和平台作用,希望得到上级领导、市财政等部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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