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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民艺术剧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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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主要职责:从事话剧艺术生产与经营,为观众服务。话剧艺术生产,舞美设计、制作,首都剧场、人艺小剧场、人艺实验剧场管理,影视制作经营,艺术人才培养以及相关艺术产品的经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局级),内设12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创作室、艺术处、演员队、舞美处、人事处、计财处、影视中心、老干部处、行政保卫处、演出中心、宣传策划处;下属一个二级单位-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戏剧博物馆。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312.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68.1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3.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191.56 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5.72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9.65 %;事业收入5182.46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9% ;经营收入83.21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7 %;其他收入156.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8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98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7.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37 %;项目支出16916.62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46%;经营支出48.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7 %。  

  2017年结余分配2051.8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79.12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89.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041.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万元,占本财政拨款支出0.17%;其他支出199.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5.9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4 万元,下降6.35 %。其中:

  "培训支出"2017年度决算5.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本年培训事项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17年度决算24041.82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144.26 万元,增长86.41 %。其中:

  "文化"2017年度决算24041.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144.26 万元,增长86.41 %。主要原因:是由增加和减少两个因素造成的。

  (1)增加因素。2017年预算执行中增加预算支出11463.71 万元,是因为2017年预算中不包括基建项目支出。

  (2)减少因素。2017年预算执行中减少预算支出319.45万元,其中:基本经费结余49.29万元;项目经费结余75.07万元;核减项目经费预算195.0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4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54.88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核减职业年金缴费预算154.88万元。

  4、"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199.6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是上年结转的基本经费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636.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8.6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93万元减少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2.0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34万元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院团之间的业务交流接待。公务接待30批次,公务接待40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6.59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36.59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6.59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7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3.9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1.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1972.62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9辆,503.41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628.78万元。因2017年车改,公务用车19辆中有4辆(价值109.37万元)已上缴到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尚未办理相关手续。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专用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3,393.02万元。其中采用普通程序评价的项目4个、项目金额合计2,600.17万元,采用简易程序评价的项目7个、项目金额合计792.85万元。

  经专家及自评价小组评价,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上述11个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均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二、"戏剧邀请展演--中东欧艺术节"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首都剧场精品剧目邀请展演是北京人民艺术剧院自创的戏剧节品牌,自2011年举办首届起,每年三月、七月在首都剧场举行。通过举办首都剧场精品剧目邀请展演,引进国内外的优秀剧目,一方面丰富首都观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建立并加强与外国顶级剧院的联络和交流,为优秀的中国剧目走出国门创造条件。

  2017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邀请斯洛文尼亚国家剧院的经典剧目《浮士德》和贝尔格莱德国家剧院的《茶花女》在北京人艺首都剧场进行展演,展演6场。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价,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戏剧邀请展演--中东欧艺术节"项目综合得分91.38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项目可行性论证中就项目如何组织、进度、安排方式以及实施方案等内容不够全面;观众满意度调查评价方式单一,未能全面反映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组织流程的留痕资料不够全面。

  (四)建议

  应依照项目管理的方式管理本项目,以目标为导向,在项目可行性论证中明确基本要素,制定项目全面实施方案,保证项目的实施;同时增加必要的满意度指标,采取不同的方式收集社会满意度情况;应注重管理留痕和相关记录的呈现,可以以举例的方式说明项目过程管理的基本状态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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